来论|“苹果蕉不是香蕉”,绿通政策有待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27 19:25:46 作者:齐鲁壹点 浏览量:33
近日,云南昆明货车司机王先生拉一车苹果蕉走绿色通道被拒,当时大营收费站工作人员坚称王先生的货物是芭蕉,不能享受绿通政策,并让他交了1066元过路费。7月10日,大营收费站工作人员登门向王先生道歉退款,表示是工作人员不认识苹果蕉,误认为它是芭蕉,苹果蕉以后可以走绿色通道。
虽然涉事收费站道歉退款,也承诺今后苹果蕉可以走绿通,但这并不能消除广大卡友的担忧,也无法避免类似问题重演。据报道,就在收费站道歉退款的前一天,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一工作人员回应称,香蕉属于绿通产品,但苹果蕉和芭蕉都不是绿通产品。政策执行者都无法统一意见,怎一个“乱”字了得?
香蕉可免过路费,为何芭蕉不行?事实上,类似“白马非马”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樱桃可以走绿通,车厘子不行;苹果可以,蛇果不行;大白菜可以,娃娃菜不行;菠菜可以,油麦菜不行;西红柿可以,小西红柿(圣女果)不行;黄瓜可以,小黄瓜(乳瓜)不行;菠萝可以,凤梨不行……
根据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只有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且符合“整车装载”要求,才可以免通行费。香蕉、樱桃、菠萝等在该目录内,而芭蕉、车厘子、凤梨等不在其内,因此后者不能走绿通。
问题是,香蕉和芭蕉、樱桃和车厘子、菠萝和凤梨,基本只是名称不同,没有本质区别。但部分收费站以“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通政策”为由“抠字眼”,只要与目录内的名字对不上就收费。王先生从广东一路到云南,其他省份都免费,只有大营站不免费,究竟谁有问题不言自明。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行业标准《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 11024-2013),“香蕉类”包括香蕉、大蕉等,其中大蕉的别名包括“板蕉”等。而科普资料显示,芭蕉的别名包括“大蕉”“板蕉”等,以此推断,芭蕉可以走绿通。《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还显示,菠萝的别名包括“凤梨”“黄梨”,因此凤梨也能走绿通。总之,无论从专业角度讲,还是从生活经验上看,都不能把芭蕉、凤梨等排除在绿通政策之外。
近年来,类似争议屡屡被媒体报道,不少司机因对政策不熟悉吃了亏。此外,各地收费站收费标准不一,个别收费人员随意提高政策门槛,变相多收费,往往导致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建立绿通的目的,是支持鲜活农产品流通和“菜篮子”工程,在国家千方百计降低物流成本、畅通经济循环的语境下,“绿色通道通行难”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无论《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还是《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都应是开放的体系,应该给新名称、新品种的新鲜蔬果留下充分的位置,并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及时更新,让惠民政策更规范、更明确、更包容,释放更大民生红利。
作者: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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