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实施:定居国外者不注销户口,将强制注销
发布时间:2023-06-11 17:52:43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142
大家都知道,我国一直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如果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相当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口理应被注销…
许多居住在海外的华人畏于这一点,一直没有跨过拿国籍这个坎,久久保留在了拿永居卡(PR)的状况。
但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一则新闻,则让这些拿着PR的华人们也坐立不安了
—— 【北美报告(原加拿大头条Canadanews)孙权综述】3月21日,北美华人皆被一条信息刷屏--《上海官方公告:5月1日起,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该信息指出:定居国外者必须注销户口,一个月内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这意味着:如果你的中国户口在上海,即使你没入加拿大籍、但在加拿大拿着永居权(PR)的身份,那么根据5月1日实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你也需要注销户口。
拿着PR身份的海外华人,也可能将被强制取消中国户口!
该政策中第46条提到: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这段话里提到了两种身份的华人,一是出国定居的,二是加入外国国籍的。
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要被注销户口,这个很好理解。
那么,什么样的身份算是在海外定居呢?“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给了我们一份标准答案:
(侨务办公室)
海外留学的留学生们,不视为“华侨”;但中国公民如果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则算作“定居”。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上海户籍,又“长期在海外居住”,那么,即使你没有入外国国籍,只是拿着居住卡,你也必须注销你的户口。
一个月内若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在之前2015年发布的通知中,对于居住在海外的上海居民的态度还只是“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但这次新发布的通知则明显变了一个态度,要出去,还不打算放弃中国户籍?
那只能我强制帮你注销了!
有一些在外读书工作的小伙伴产生了疑问,我们这种多年在外读书工作的,虽然没有入籍拿PR,但也算是长期居住在海外了,也会被这次政策波及吗?
对此,这份公告也做了说明:如果你只是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拿着工签和学签,本次户籍管理变动将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第三十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经其单位同意,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单位集体户内。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所以,这一次的“清剿”,就是专门针对拿了绿卡但没有入外籍的这部分华人。
这次修改的户口管理新政,自2018年5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可谓是杀出得突然,又杀得果断。
消息一出,海外华人们都慌了阵脚。
要知道,在中国,户口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东西。没了户口,买房办证开账户都会变得很麻烦。可以说,离开了它,你简直寸步难行!
没了户口本,你都无法证明你是你妈生的。
而且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按规定身份证也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收回。
但更麻烦的是,等你的中国护照到期需要更新时,你得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才能更新你的护照!!!!
这不是个死循环么?!!!!
按照这种操作,这个游戏还能玩吗?我还有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吗?
尽管有条文说护照等同于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但实际上国内很多地方办事只认身份证,或者只认户口本,比如结婚,离婚,孩子上学,申请手机号码、开银行账户、买火车票、甚至在一些城市住酒店 ……
总之当你只有护照时,你就知道户口本是多么宝贵的东西了!
且不说双重国籍在未来有没有可能,就目前来说,如果你哪一天决定放弃做中国人了,或者打算离开祖国,你想再随意回来,或者重新做回中国人,可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各位,想移民海外,还是得再三思而后行啊。
来源搜狐:英国唐顿移民中心
原文日期:2018-03-23
关于上海市出国定居必须注销户籍的消息传遍了朋友圈
关于这件事情,消息也是漫天飞舞,说实话,主页菌的心中也是充满了小问号。
先带大家看看所谓的出国必须注销户口是怎么回事↓↓↓
主页菌再用自己的语言给大家说说,
这条消息的意思就是,从2018年5月1号起,如果你是上海人,你又定居在国外,或者你加入了外国籍,就必须注销户口啊,如果你自己不去办理,那么好吧,我们官方来给你注销!!!
一时之间,大家超级震惊,什么?不是吧,在外定居也要注销户口!
终于,上海公安局官方自己出来解释了一番:
出国定居注销户口并非新规,
2003年就已明确。
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来自于人民网)
言下之意,就是这是早就有的规定啦。
原来的老政策不受重视,那么我们只好再出来发布一次咯,怒刷存在感~
主页菌帮大家认真地阅读了详情之后,就来告诉大家两条主要内容: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呢, 我们首先要来搞清楚两个概念:
国籍与户籍
国籍和户籍完全就是两回事情↓↓↓
来自于百度百科
简单的从主页菌角度理解的话,国籍就是说你属于哪国人,户籍就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简单的来说,就是记录你属于哪个地方,然后哪里的政府会花钱,落实保障你在生活中的各项权益。
所以呢,我们要说一下,这项解读存在7项误区,加入外国国籍肯定会被取消中国公民身份,但是拿到永居PR被取消户籍并不是全国通行的政策。
对此,上海市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公安局)已经发布了文章:关于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其中有几个特别容易误导人并导致“恐慌”的点,接下来我们就一一来揭露。
一、注销户口≠无法恢复!
需要注销户籍的群体限定为加入外国国籍或者长期在国外定居的华人。加入外国国籍我们就不说了,注销是肯定的,毕竟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
然而,根据刚刚发布的四十六条解读可以发现,户口在海外定居华人回国后,是可以恢复的!也即是说,即使你的户籍没了,回国也能拿回。
解读表示: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原文网址:http://t.cn/RnibkYk
这并不是,在这24小时内传的那样——定居国外的绿卡也需要注销户籍,且无法享受国内很多便利!✘
其实,这只是上海市政府为了控制上海常住人口量做出的一项调整而已。
其实不只是出国定居,哪怕是离开上海到外省居住都会对保留上海户口造成诸多不便,绝非只是针对绿卡持有者。
二、绿卡国外定居≠取消户籍
但是,长期定居国外的华侨们才会受此政策影响,但按照规定,在国外对应国家2年内有超过18个月居住在外国户籍为上海的人士,会被注销户籍。
也即是说,24个月内,即使你有PR且定居国外诸如英国,如果你有超过6个月在国内,或者说你是经常回国,那么这项条例和你没有太大关系。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对于在国外定居的定义如下——
三、上海≠中国
很多文章都这样标题,中国宣布XXXXXX,全体海外华人XXXX...
真实情况呢,这只是上海市公安局的规定,只针对上海,并不是中国公安部的规定,不适用于全国人民...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准备用上海当做试点,试运行这项规定,但这都没有丝毫的确凿证据...
更主要的是,就算是试运行,也有成功和失败两种情况,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过多的相信谣传,尤其是说所有海外华人只要拿到PR都将失去中国户籍这种标题党。
四、注销户口≠注销国籍
希望大家明白,户口是户口,国籍是国籍,这两者之间完全不同。就算注销了户口,依然还是中国公民。
户口更多的是关联到户籍制度,除非加入了外国国籍,不然中国公民的身份任何人都无法剥夺。
很多新闻说中国护照被强制取消,这种情况是因为中国相关的管理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公民加入外国国籍的通知,以至于很多加入了其它国籍的华侨依然保留着中国的护照...
当他们入境中国时,才会有护照被强制取消的消息传出。
五、一拿到绿卡≠马上注销户口
根据国侨办规定:华侨“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这项规定的正确解读是,及时拿到PR只要不在国外长期居住,大部分的居住时间是在国内,对于户口没有丝毫影响。
上海公安局也回应了:“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六、注销户口≠无法换护照
注销户口,等于注销了中国公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会担心如果自己的护照到期需要更新会面临很多问题。
其实只要持有海外绿卡和旧护照,就可以省去提交户籍证明这一步骤。
就算护照不慎丢失,依然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不会出现无法办理的情况。
七、注销户口≠无法领退休金
取消户籍问题提出后,很多人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养老金如何领取。
国内的规定是:“如果是退休前其本人出国定居,那么将终止其社保关系,其缴纳的养老金将全额退还至其个人账户;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出国定居人员,则其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对此,国侨办有着更加权威的解释:
问:如果我回国了,被注销的户口能恢复嘛?
答:未取得华侨身份的原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问:我出国前在国内工作过一段时间,请问外籍华人可以回中国申请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吗?
答:如在出国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再次回国就业并重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新、老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续接。如在出国前已经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无论是华侨还是外籍华人,都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
问:如果已经注销了国内的户口,如何领取退休金?
答:华侨、外籍华人已达到法定退(离)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应的退(离)休手续,出国定居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与是否注销国内的户口无关。
自2015年7月1日起,当事人应根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等相关规定,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相关领事认证。
问:已入外国籍的华人如何恢复中国国籍?
答:外籍华人可向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请恢复或加入中国国籍(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所以,还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回国恢复回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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