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热搜  > 劳权信箱丨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可以吗?

劳权信箱丨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3-08-13 16:42:42     作者:劳动报     浏览量:372    

个人找第三方代缴社保

记者同志:

您好。我前不久刚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一时半会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但我担心社保中断后,无法使用医保等,网上一查,有社保代缴公司,我便想走委托第三方代理社保这条路。

个人找第三方代缴社保

请问,我能不能这样做,有什么后果?

个人找第三方代缴社保

俞民

俞民:

您好。委托社保代缴公司代缴社保是否可以?我们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均应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业务外包的兴起,“专业人做专业事”已成为社会共识,将部分人事管理事务交给人事专业公司代理,确实为一些不设人事部门或人事专员的小微企业所采用,而第三方有资质的人事专业公司通过服务用人单位的方式,以用人单位的账户,为用人单位人员办理社保缴纳事务,在整个过程中只提供相应服务、管理、咨询等,不用自己公司的名义或账户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业务模式,我们认为并不违规。

但若涉及个人委托第三方人事专业公司代缴社会保险费问题,我们还是偏保守地认为,这样做有相当的危险。因为社保与劳动关系是相辅相成、紧密相连的,企业有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为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保,享受各项在职职工的社保待遇,就有“骗保”之嫌,而若企业违法这样做了,劳动者一旦把社保缴纳视作证据,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将导致企业陷入不利地位。而个人社保委托第三方公司缴纳,第三方公司势必使用自身的社保账户,这就使得劳动关系与社保缴纳“两分离”,从而为日后的纠纷和争议埋下祸根。因此,我们是反对这样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那么,失业劳动者担心无处缴纳社保导致医保中断等,想自行缴纳“续保”费用的,也可以自行前往社区事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续保”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收藏文章

收藏

文章标签: 劳权     代缴     信箱    
上一篇:不用争了,人社部再次明确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下一篇:勿盲目跟风!灵活就业社保仅退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