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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的劫难:捉蝎子风气盛行,人蝎两败俱伤,代价有多大?

发布时间:2023-07-24 15:08:28     作者:牧海     浏览量:509    

洋虫

蝎子是我国稀有的中药材,因取全体入药,因此也被称为“全蝎”、“全虫”。我国蝎子资源丰富,但产量只能满足需求的30%左右,市场长期供不应求,导致蝎子的价格逐年攀升。

近年来,蝎子作为特色小吃在夜市、烧烤摊开始崭露头角,顾客消费需求旺盛,食用量猛增,即便是人工养蝎也无法摆脱蝎子稀缺的窘境。在利益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目光转向野生的蝎子,挖蝎子的人三五一群,夜间忙活几个小时就能有上百元收入。在个别地区,“捉蝎大军”甚至有上千人之众,场面让人震惊。

洋虫

文献资料显示,我国的蝎子种类约有15种,常见的有藏蝎、东亚钳蝎、东全蝎、十条腿蝎等等。国内很多省区都有蝎子的分布,相对来说,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山西、宁夏等地区的资源更丰富。尤其是河南山东两个省份,蝎子产量常年挤进前三甲,人工养殖已初具规模。

洋虫

然而,蝎子养殖难度大,成功率低,成本高,想要靠养蝎子获利并不容易。相比之下,捕捉野生的蝎子不仅成本极低,而且来钱快,利润更加诱人。宁夏月牙湖乡的村民就曾通过捉蝎子一天获利20多万元,产业不容小视。事实上,捉蝎子在西北地区风靡盛行已有数十年,每年夏季,民间捉蝎子的热度迎来高潮,此时地面气温维持在25~38℃,蝎子最为活跃,觅食量增多,生长速度快,个头大而肥,繁殖能力也最强。

蝎子是夜行性动物。白天地表温度太高,光线太强,蝎子往往潜伏在背风、干燥的岩石缝隙中或者石块下,喜欢有一定湿度的巢穴。蛰伏的蝎子捕食欲望低,对外界声音、异味反应敏感,有明显的躲避行为,因此白天并不是抓蝎子的好时机。

宁夏贺兰山一带的居民对此早已了然于心,不仅了解蝎子的生活习性,还熟练掌握了“高产”的捉蝎方法:利用紫外线照射灯、镊子、塑料桶等简易工具,前往灌木丰富、碎石较多的坡地,几个小时就能抓几十甚至上百只!

高强度的捉蝎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对蝎子、对人都是如此:

一方面,荒滩草地被各地居民反复搜刮,野生蝎子被大量捕捉,自然栖息地遭到破坏。最疯狂的时候,捉蝎子的现象一度蔓延到了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的生态链,甚至还惊动了宁夏贺兰县的林业局。

可能有人会问了:野生蝎子毒性不小,对人有危害,为什么不允许捕捉?这里要补充一句,蝎子虽然外形狰狞,具有毒性,但却是公认的益虫,这一点从蝎子的捕食菜单上就能看出。

蝎子主要捕食柔软多汁的昆虫,蝗虫、蜘蛛、蝼蛄、黑粉虫、洋虫、鼠妇等都是蝎子的捕食对象。《中国中医药报》的视点栏目曾指出:“蝎子主要捕食蝗虫等害虫,一只蝎子一年能吃掉1万只蝗虫等害虫”。这种说法可能有些夸张,但其益虫的身份却是毋庸置疑的。再者,蝎子同时也是壁虎、黄鼠狼、鸟类、青蛙、蟾蜍的食物,如果把蝎子赶尽杀绝,更高营养级的动物也肯定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夜间捕捉蝎子的人员大多都是当地农户,但也有从几十公里外赶来的其他乡镇居民。捕蝎者从四面八方涌向“野点”,乡间道路崎岖,夜间赶路时难免发生交通意外。

还是以宁夏月牙湖乡为例。该乡共有一万多人,7~9月份每天晚上捉蝎子的就有2000多人。在2009年8月上旬,该乡农民袁某曾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拉载村民外出捕蝎子,搭载人员竟有17人之多,严重违规超载。没想到半路上,三轮车与一辆重型拉煤卡车相撞,引发了惨重的交通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重伤,另外10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因此,捕捉野生蝎子无论是对生态环境还是对村民的自身安全,都有不小的威胁。

宁夏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刘江畔是保护野生蝎子的呼吁者,对贺兰山蝎子的捕捉情况了解较多,他表示:目前宁夏兴庆区的野生蝎子有2/3的蝎子已被捕捉,而在自然情况下,蝎子一年只能繁殖一次,发育成熟却需要3年时间。

更为严重的是,很多蝎子刚出生几个月就被捕捉,长此以往,全区的蝎子可能会局部灭绝。

这种观点并非耸人听闻。因为贺兰山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在查获当地农民的“战利品”时也发现,小到1公分左右的幼蝎也被抓进塑料瓶,捕蝎手段已经算得上是“掠夺式捕捉”了,远远超出了蝎子资源的再生能力。

无独有偶,永宁县闽宁镇的农民也反映称,从贺兰山到银川一带的山坡上野生蝎子基本上被捕捉殆尽,平罗县一带成为了新兴的“捉蝎点”。蔓延的后果可想而知:野生蝎子或将迎来更严峻的生存挑战

如此一来,野生蝎子确实有可能会局部消失。但现在的问题是,目前蝎子在我国还不属于保护动物,保护级别甚至还不及野猪。即便想要保护野生蝎子,执法人员也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难以对捕蝎者实施处罚。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昆虫资源都为国家所有,不允许私人擅自捕捉,包括蝎子、金蝉、蝗虫等资源。原则上,捕捉野生蝎子应该先经过各级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但事实并非如此,民间自发偷捕者不在少数,屡禁不止似乎已成常态。

更何况,蝎子的收购价格已从原来的100多元上升到300多元(每公斤),巨大的利润诱惑也促使抓蝎大军人数不断增多,各地农户铤而走险。要想解决野生蝎子所面临的困境,也不是毫无办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大力发展蝎子的养殖业。相关部门可组织专家对依赖抓蝎子获取收入的农户进行培训,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将蝎子打造成地方特色产业、脱贫致富产业,逐步转变村民的思路,从抓蝎子变为养蝎子、保护蝎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可以将蝎子升级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事实上,蝎子本身就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符合“三有”动物的标准。我国的“三有”野生动物有1700多种,蝎子的“缺席”实属遗憾。

第三,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的行为。野生蝎子价格不断升高,只要对收购者重拳出击,农户自然就不会上山冒险捉蝎子。对市场上的蝎子小吃可以进行溯源管理,建立流通、交易档案,确保流入市场的都是来自养殖场而非大自然。

对于野生蝎子的保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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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人蝎     两败俱伤     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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