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疫”为戒】不戴口罩、随地吐痰,致多人被传染!广东一男子被立案侦查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发布时间:2023-03-15 17:17:37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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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10月9日通报
一男子在公共场合
不佩戴口罩,随地吐痰
造成数名路过的市民被传染
广东警方已对这名男子立案侦查
据了解,这名男子于9月30日从呼和浩特返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步行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传染了路过的数名市民,让其携带的变异毒株BF.7在韶关市社会面造成传播重大风险。
10月3日,韶关市武江区在外地返韶主动核酸检测人群中,发现1例结果异常,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为一名35岁的男性,未接种疫苗,居住在韶关恒大城2期。
活动轨迹显示,该病例于9月30日22时5分从呼和浩特乘航班CZ4774(座位号1E)出发,于10月1日1时25分抵达广州,随后打车到韶关。10月3日19时30分许,该病例在一休闲会所房内被管控。在此期间,他的活动轨迹涉及生鲜店、采耳美容店、休闲会所、药房及多家餐厅,且在公共场合多次未佩戴口罩。
10月4日,韶关提醒近期离开呼和浩特到韶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呼和浩特高、中、低风险区来韶人员,需按要求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或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10月7日,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称,10月3日,该病例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电话后,不执行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等相关防疫规定,且不佩戴口罩步行到公共场合随地吐痰,造成其携带的变异毒株在社会面传播重大风险,行为十分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已对该病例进行立案侦查,并将依据其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原标题:《【引“疫”为戒】不戴口罩、随地吐痰,致多人被传染!广东一男子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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