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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一字一部文化史

发布时间:2023-09-08 13:54:20     作者:祥子谈历史     浏览量:523    

戕杀

“弑”(读shì),意为“使人致死”,俗称“弄死,杀死”,意同“杀”、“戕”、“诛”、“戮”、“屠”等。

在我国古代,“弑”代表一种政治伦理文化的名分和等级分明的专制制度,一般意义上,多指下杀上,多用于人君。《释名》:下杀上曰“弑”;《说文解字》:弑,臣杀君也;《易》:臣弑其君。即:弑君、弑父。

戕杀

“弑”字在出现之初,可能只是左传区分内外的一种强调。《左传·宣公十八年》: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是说,凡从国内杀死他们国君的叫做“弑”,从国外来人的杀叫做“戕”。如:邾国人在鄫国戕杀鄫子。

戕杀

对此,有学者才认,当时左传可能并非想以“”表达“下杀上”之意,而是相对“戕”来强调内外之别。

▲篆体“弑”

同时,在秦汉时期,“弑”却并非专指“下杀上”,而是既可指“下杀上”,如:“周公以弟弑兄”(李宗吾文集《厚黑学》),《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也可指“上杀下”,如:“昭公(国君)将弑季氏(臣下)”(《公羊传》);还可指“君杀君”,如:《穀梁传》中称齐襄公杀鲁桓公为“弑”,《史记》:“幽王为犬戎所弑”(周平王伙同犬戎,攻破镐京,周幽王城破被杀);又可指“诛族”,如:《孽嬖传·楚考李后》中称讼公子负刍灭李园家为“宗族灭弑”

此外,“弑”也并非专指“杀”的意思,而是有更多意义。

“弑”从“试”。如:《白虎通》曰:“弑者,试也。”意指没有把握的尝试。如:“欲言臣子杀其君父,不敢卒,候间司事,可稍稍弑之。”(《白虎通》)

“弑”从“伺”。如:《释名》曰:“弑者,伺也。”意指伺机而动。如:“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汉书》)

所以,在这些史料中,“弑”多倾向于“杀”的过程,而非“杀”的本身。

不过,“弑”从东汉开始,渐渐被赋予了更的政治名分色彩。

随着东汉班固《白虎通义》中“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思想的出现,君权、父权、夫权的封建等级统治制度便开始渐渐固化。尤其到了宋明理学时期,“三纲”的理论思想更是被推向了巅峰。

于是,“弑”也被渐渐赋予了更多的政治色彩文化。到了明清时期,“弑”的“下杀上”的内涵也就更加的突显,甚至成为臣杀君的专用字。

不过,在“弑”字义演变的过程中,“弑”和“杀”同样也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混用期,并且持续到了隋唐时期。例如:《管子》曰“臣不杀君”;《墨子》曰“教臣杀君”;《春秋繁露》亦屡称“杀君亡国”、“臣杀君,子杀父”;唐秦王(李世民)杀唐太子,以下犯上,以弟杀兄,却在史料上用“杀”而不用“弑”。

▲行书“弑”

据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记载,有关“杀君”的表述有73处,却有25外底本与别本存在弑杀异文、48处底本作“杀”而不载别本。后来的新版本,将这48处无异文之“杀君”均直接改作“弑君”,此前版本的“杀君”表述则被淘汰。

对此,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还提出:“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以)上皆谓之弑,卿士已(以)上通谓之杀。”

此后,“杀”字义演变成乱纲常,以下杀上,都可曰弑。弑君、杀臣,一一对应,界限森严,不可混用。而这种对弑杀严格分判的政治伦理态度,则代表“弑”字语义此后的发展。

“弑”与“杀”、“戕”、“戮”、“诛”、“屠”,都有一个相同的字义,那就是“弄死,杀死”。

在对象上,“弑”、“戕”、“戮”和“诛”只能是人,“杀”和“屠”却是应用广泛,人和动物皆可。“杀”具有普遍性,“弑”则具有特殊性或专用性,而“戕”、“戮”、“诛”、“屠”则具有程度性。

▲ “弑”字的细微差异

在作用对象的数量上,“弑”多是一人,“杀”不限量,“诛”一人至九族,“屠”同“杀”皆是不限量,“戕”和“戮”则多指杀的一种程度。

在性质上,“弑”是以下犯上;“诛”是在杀死他人这件事上具有正当性或合法性;“戮”和“戕”多指杀的过程中的残忍程度,并具有侮辱性;“杀”比较中性,“屠”多指强杀弱。

在方法上,“弑”多指以下犯上进行的刺杀、毒杀、谋杀;“杀”就五花八门了,如砍头、腰斩、弃市等皆可用杀;“诛”和“戮”同,多指刑场行刑或处决(如《史记·项羽本纪》: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戕”和“屠”多指杀的过程中的一种程度。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弑”也具有以弱杀强的寓意,如:弑神、弑魔等。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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