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政协提案”首获回复,多少钱算赌博?
发布时间:2023-08-31 11:02:34 作者:政知新媒体 浏览量:183
撰文 | 张香梅 张聪 编辑 | 张伟
近日,一则武汉警方回复政协委员提案的消息引发全国关注。
这是一份与麻将有关的提案。在这份提案回复中,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明确规定,对参与不满10人,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打麻将、打扑克等娱乐活动,将不予处罚。消息一出,引发了武汉“麻友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了解到,该提案出自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方辉律师,这是他于今年2月16日在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系全国首例已立案的“麻将政协提案”。
警方回复
人均赌资1000元以下属“麻将娱乐”
在中国,麻将十分普及,流行范围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打麻将在成为娱乐活动的同时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曾有文件规定,“麻将娱乐”在亲属间进行或涉及少量财物的,均不予处罚,但未对“少量财物”进行具体规定。在赌博层面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也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
2017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向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让武汉市民打麻将不再提心吊胆的建议》的议案。日前,该提案获得武汉警方的回复,回复中公开明确了“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法律界限,并根据麻将活动中涉及到的输赢金额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按照武汉警方的回复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武汉市对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提案建议
明确“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
许方辉为什么要做出这一关于“麻将”的提案?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了解到,关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区别,执业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件的查询,尚能做出分辨,但作为普通市民可能并不清楚。
在赌博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带有财物的麻将活动层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至于“少量财物输赢”如何界定,许方辉的提案指出,目前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均无明确的数额规定。
涉及财物的打麻将是娱乐还是赌博,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固定的答案。不少麻将参与者对此并不了解,主要是因为麻将赌博的认定没有明确统一标准,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有具体认定标准。许方辉认为,很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划清“麻将娱乐”和“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这就是“麻将提案”的由来。
律师解读
具体标准或可依据当地生活娱乐水平
针对武汉警方的回复,不少市民对赌资的金额界定表示认可,但对赌资本身如何界定表示疑惑。比如,打麻将的人口袋里装了数万元,甚至将装有上万元的钱包放在麻将桌抽屉内,但实际参与输赢的金额是在数十元或者上百元,那口袋里的钱、钱包内的钱是否会被认定为赌资呢?
对此,有律师表示,赌资是指“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一般可以理解为放在牌桌上或者牌桌抽屉内的钱。根据武汉警方的回复,当地市民在麻将活动中财物输赢人均不满一千元可认定为麻将娱乐。“况且,办案人员在现场也会分别对打麻将的人调查核实打牌的大小、每个人的输赢情况等,以综合判定赌资数额,以及是否属于赌博。”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称,设定赌资1000元以下属娱乐行为的标准是合理的,“建议各地制定具体数额标准时,可参考当地大多数麻友目前娱乐财物输赢的实际标准。老百姓生活和娱乐水平逐年提升,具体标准或可适当放宽留有空间。”
常莎律师提醒广大麻友,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娱乐是可以的,但要注意必要的限度,超过一定的数额,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触及刑事处罚。公众沉迷于麻将等类似活动有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有些人的投机心理还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公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这种娱乐活动有一定的节制。
多知道点
“赌资较大”未统一 各地自行制定处罚标准
前面提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在金额上,部分地区已经存在公开的认定标准,因经济水平等差异,各地规定并不一致。
北京市根据《北京市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规定,参与赌博,个人赌资1500元以上,或者共同参赌财物合计6000元以上,属情节严重。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河北省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
吉林省根据《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把“赌资较大”定位于: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山东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
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
深圳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校对 |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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