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热搜  > 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你怎么看

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3-08-31 09:44:44     作者:世界很不同     浏览量:987    

谭作人

2015年,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反对政府政策的言论,四川绵阳市网民陈伟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刑4年半。

2016年,湖南岳阳市网民谭作人因为发表批评当地政府的言论,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刑5年。

谭作人

2018年,因为发布一些批评当地政府的文章,云南昆明市网民周世锋被控制寻衅滋事罪,被判刑4年。

谭作人

这些案例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认为这些网民的言论并没有触犯刑法,而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因此不应该受到寻衅滋事罪的惩罚,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罪名,针对的是那些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公共媒体故意制造事端、挑起纷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但是,一些人认为这个罪名太过宽泛,容易被用来打压言论自由和人权,比如,在一些政治敏感事件中,一些公民因为发表批评言论、参加集会示威等行为,被控制寻衅滋事罪,这被认为是对言论自由和人权的侵犯。而且,由于寻衅滋事罪的刑罚比较重,一些官员和执法人员也会滥用其职权,利用这个罪名来打压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公正的案件和惨重的人权损失。因此应该予以废除。

因此,取消寻衅滋事罪是否应该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如果要取消这个罪名,需要建立更加完善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共秩序。其次,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人权。

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被保留下来,因为这个罪名对于保护社会和公共秩序还是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一些司法专家也指出,取消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导致社会治安恶化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总之,取消寻衅滋事罪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虽然这个罪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被用来打压言论自由和人权,但是在保护社会稳定运行也起到重要作用,你怎么看?

收藏文章

收藏

文章标签: 寻衅滋事     取消     建议    
上一篇:为什么说哲学也是一种医学? 下一篇:“香港玛丽莲梦露”的撩人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