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曹操的敉事术
发布时间:2023-08-25 16:44:35 作者:南方周末 浏览量:112
汉光武帝刘秀。
去年读《宋史》时,见到北宋接连有三个人祖光武、曹操之故智,而都取得成效。这是读史的作用,可见历史的影响,是复杂且深远的。历史上所发生之事,被载于简册,简册被人阅读,因此就转而对后之时空中的史事,发生作用力,从而改变史之演变的方向。所以一国之史愈发达,其国之政治,也就必然地愈趋于纷繁复杂之途。而人所喜道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时候,也就未必是好事。西汉成帝时,宣帝的第四子刘宇求诸子及《太史公书》,大将军王凤认为:“《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是不可与诸王的(见《汉书·宣元六王传》)。正是为此。这也是历史的吊诡处,不可不察。
《宋史》卷二百四十九《王溥传》:“时李守贞据河中,赵思绾反京兆,王景崇反凤翔,周祖将兵讨之,辟(王)溥为从事。河中平,得贼中文书,多朝贵及藩镇相交结语。周祖籍其名,将按之,溥谏曰:‘魑魅之形,伺夜而出,日月既昭,氛沴自消。愿一切焚之,以安反侧。’周祖从之。”(第二十五册,8799-8800页;据中华书局本,后引正史并同,不另注)周祖为郭威。王溥是并州祁人,为当时的名臣,也是博学的学者,其《唐会要》《五代会要》,是后人熟知的书。这是乾祐二年(949)的事,其时尚在五代。
卷二百七十四《翟守素传》:“是秋,梅山洞蛮恃险叛命,诏遣守素率诸州屯兵往击之。……贼遂败。乘胜逐北,尽平其巢穴。先是,数郡大吏、富人多与贼帅包汉阳交通,既而得其书讯数百封,守素并焚之,反侧以定。”(第二十七册,9362-9363页)此为太平兴国三年(978)事。翟守素是济州任城人,与王溥年岁相若,就声望而言,自不可同日语,但其所行的此事,与王是无二致的。
卷三百五十一《林摅传》:“张怀素妖事觉,(林)摅与御史中丞余深及内侍杂治,得民士交关书疏数百,摅请悉焚荡,以安反侧,众称为长者,而(蔡)京与怀素游最密,摅实为京地也。京深德之,用鞫狱明允,加秩二等。”(第三十二册,11111页)此事在大观元年(1107),为徽宗时代了。林摅是福州人,为蔡京的死党。其人殊不学,以在朝不识“甄盎”字,被人传为笑柄,性复倨傲,又为御史所劾。其“请悉焚荡,以安反侧”,则是假借宽大,而行其私心的。
以上三事,不论其动机为何,所用的办法,是都本之光武帝和曹操的。按,《后汉书·光武帝纪》:“五月甲辰,拔其城,诛王郎。收文书,得吏人与(王)郎交关谤毁者数千章。光武不省,会诸将军烧之,曰:‘令反侧子自安。’”(第一册,14-15页)更始元年(23),景帝的七代孙赵缪王子刘林诈以卜者王郎为成帝子刘子舆,建都于邯郸,势颇盛大。次年的五月,为光武所破,焚交通文书之事,即在其时。光武在古时的帝王中,是有相当度量的,即便是他,也要骂那些人是“反侧子”。这就可见人性中的“反侧”,确是使人讨厌的。不过,就事情的局势而言,追究此种反侧之事,而必施之以怒惩,却又是得不偿失,也无必要的了。
曹操在官渡之战之际,也遭逢过此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袁)绍众大溃,绍及谭弃军走,渡河。追之不及,尽收其辎重图书珍宝,虏其众。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公云:‘当绍之彊,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第一册,21、23页)官渡之战的时间,是建安五年(200)。曹操的态度,较之光武帝,又更为宽大,连骂语也没有,而出之以一种同情之理解,但其实也还是策略。以曹操的智计,他是必不至于追究此事的,追究无益之事,在高明的政治家,是决不肯为的。必须一提,曹操是读不到《后汉书》的,著《后汉书》的范晔,晚生于他二百四十三年,不过,“春夏读书,秋冬射猎”的曹操,仍能读得到这件事,因为在官修的《东观汉记》中,也同样有其记载(见中华书局本《东观汉记校注》,上册6页)。《东观汉记》一书,是修于安帝永宁年间(120-121),又重订于熹平间(172-178)的。就算曹操没读过,以他的“机神明鉴”(梅陶语),“闭门造车,出门合辙”,而暗合于光武,也不是一件难事。
曹操
后来南北朝时代,正史中所记载,仿曹操、光武之所为的,据我瞥记所及,大概有四个人,其中的三人为帝与王。
《宋书·刘道规传》:“初,(桓)谦至枝江,江陵士庶皆与谦书,言城内虚实,咸欲谋为内应。至是参军曹仲宗检得之,道规悉焚不视,众于是大安。”(第五册,1473页)道规是刘裕之弟,卒于中年,追封为临川王;撰《世说新语》的刘义庆,便是其次兄长沙王道怜之子,过继给他为嗣的。桓谦是桓玄的从兄,为道规所破。
《南齐书·高帝纪》:“休范既死,典签许公与诈称休范在新亭,士庶惶惑,诣垒投名者千数,太祖随得辄烧之,乃列兵登城北,谓曰:‘刘休范父子先昨皆已即戮,尸在南岗下,身是萧平南,诸君善见观!君等名皆已焚除,勿有惧也。’”(第一册,9页)此事在刘宋元徽二年(474)。休范,是宋文帝刘义隆的第十八子,才智低下,是不能成气候的人(《宋书》卷七十九:“休范素凡讷,少知解,不为诸兄所齿遇。太宗常指左右人谓王景文曰:‘休范人才不及此,以我弟故,生便富贵。释氏愿生王家,良有以也。’”可见其为人)。“太祖”指萧道成,为齐的开国主,时为宋的平南将军,故称“萧平南”。
《南齐书·萧宝玄传》:“(崔)慧景败,收得朝野投宝玄及慧景军名,帝令烧之,曰:‘江夏尚尔,岂复可罪馀人。’”(第三册,864页)慧景叛乱被杀,在永元二年(500)。宝玄是性狠如枭獍的明帝萧鸾的第三子,东昏侯萧宝卷之弟,时年十六七。因开城门纳慧景,事败也被杀。“帝令烧之”的帝,就是萧宝卷。宝卷之为东昏侯,是因为做皇帝被人杀了,其平日行事,又荒唐至极,所谓“东昏慢道,匹癸方辛”,故当时依汉海昏侯的故事,追贬之如是。但据此令以观,并不像那么清狂无智的。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说:“南北朝时,史所言无道之主甚多,其胪举罪状,连篇累牍,尤未有若东昏之甚者,然其见诬亦恐最甚也。”是有道理的。“江夏尚尔”的“江夏”,就是宝玄,宝玄封江夏王,故云。
《梁书·刘坦传》:“前湘州镇军锺玄绍潜谋应僧粲,要结士庶数百人,皆连名定计,刻日反州城。坦闻其谋,伪为不知,因理讼至夜,而城门遂不闭,以疑之。玄绍未及发,明旦诣坦问其故。坦久留与语,密遣亲兵收其家书,玄绍在坐未起,而收兵已报具得其文书本末,玄绍即首伏,于坐斩之。焚其文书,其馀党悉无所问,众愧且服。”(第二册,301页)此事发生于前一事的次年,即中兴元年(501),中兴二年三月,萧衍即登帝位,取代南齐。刘坦本是南齐的老臣,生于443年,萧衍起事之时,他是助萧衍的,自告奋勇,为行湘州事,故传在《梁书》。
而在《宋史》之外,为五代、两宋之际事的,有钱镠之孙及赵构。《十国春秋》卷八十三《吴越》七:“仁俊警敏,有智略。文穆王(按名元瓘,钱镠第七子)继立,诸将多恃强,诣府请诛刘仁杞等,王命仁俊宣教,音词宏亮,意旨晓畅,诸将皆慴服去。王以为仁俊能,大奇之。及元、元珦获罪于王,王欲按将吏与交通者,株连未已,仁俊谏曰:‘昔光武克王郎,曹公破袁绍,皆焚其书疏,以安反侧。今宜效之。’由是中外得以帖然。”(中华书局本,第三册1199页)仁俊即钱武肃之孙,元、元珦,并为武肃之子。其时为天福二年(937),距宋之混一四海,还有二十三年。仁俊之谏文穆,正如王溥之谏郭威,虽未及焚书疏事,其效法光武、曹操,却是明白道出了。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1127)”:“签书枢密院事曹辅遣太学录杨愿上书帅府,太学生汪若海、陈抃等继至,权领门下省吕好问、监察御史张所亦遣人以蜡书来上。书中有言士大夫趋向者,王悉焚之,以安反侧。”小注:“耿延禧《中兴记》云:‘吕好问为邦昌权门下侍郎,先遣弹蜡,言围城中及朝廷短长,监察御史张所尤甚。上命取蜡炬并举人所上书中害士大夫者并焚之。’按好问等所上书,谓之言城中事可也,谓之害士大夫则非也。今略删润其语,庶不失实。”(中华书局本,第一册97-98页)此为其年四月事。赵构之即帝位,是在五月庚寅朔,所以焚书之时,便只称“王”。这是李心传的书法。赵构是能读书、“日诵千余言”的人,于光武、曹操之事,自然烂熟于心,其能有意效法而施为之,自不足怪。
在明人,则有李东阳及王守仁,但其事不载《明史》,而见于他书。《弇山堂别集》卷三十《史乘考误》:“分宜作《张恒山子麟志铭》。……按公归省后,言官劾其党胡世宁下狱时,尝密启报逆濠,署名‘刑部尚书臣张子麟启’。公上疏力辩,谓:‘世宁之狱在都察院,于臣何与?’诏下丁忧新建伯王守仁、都御史伍文定、御史谢源、伍希儒覈报。源、希(原作仁字,误,据《四库全书》本改)儒谓:‘宸濠纳贿大臣,籍有子麟姓名,而不见密启。’守仁谓:‘启诚见之,当是时欲安反侧,一概焚毁。且奸伪之徒伪为此事以徼濠赏赐者众,恐不足信。’”(中华书局本,第二册532页)这是王守仁处理的,也是仿光武、曹操之事。“逆濠”指朱宸濠,其叛乱即守仁所平。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刘瑾用事》:“诏焚诸与刘瑾往返书札。时籍瑾书,得秦府永寿王为瑾庆寿诗序,过于卑谄。上怒甚,欲降旨切责。李东阳上疏曰:‘自古治乱贼者,正名定罪,诛止其身。昔光武平王郎,得吏民交通文书数千章,皆烧之,曰:“令反侧子自安。”当刘瑾专权乱政之时,假托朝廷威福,以劫天下,生杀予夺,惟其所欲,中外臣工,谁不屈意待之!况王府懿亲,自非同恶助叛,法不可赦。其细故小过,亦须曲赐包容。若降旨切责,则凡有书信餽送者,传闻惊骇,各不自安。臣愿圣明广大涵容,将一应文书涉叛逆事情者,悉焚之以灭其迹。’上从之。”(中华书局本,第二册656页)李东阳的疏中,也是引光武事为说的,其所分析发挥,则要言不烦,尤为平情通达之论。这也可见得,光武、曹操之术的精神,后来的人,大抵已经吃透了。
我还见到,早于我国东汉光武近一百年的古罗马的恺撒,也用过这个办法。塞涅卡(Seneca the Younger)在《说怒篇》(On Anger)中述其事云:“恺撒之事亦是也,彼内战既获胜,而仁以处之。彼尝收得交通庞培之书札甚夥,投书者或径与为敌,或中持瞻顾,彼皆拉杂而摧烧之。”(The great Gaius Caesar also showed this,he who,victorious in civil war,used his victory most mercifully;having apprehended some packets of letters written to Gnaeus Pompeius by those who were believed to belong either to the opposing side or to the neutral party,he burned them.据娄布丛书本 Moral Essays,I,p.217.此事亦见老普林尼《通书》,Ⅶ 94.)塞涅卡也许是对的,胜利者是可以做到大度的,不过,就算其所用的是术,那也是值得称扬的。
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 王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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