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瑞兴公寓411房的王小弟,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法律义务(5793)
发布时间:2023-08-17 16:54:59 作者: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浏览量:930
照片
被执行人:王小弟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460028******6816
住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瑞兴公寓411房
案情介绍:关于被执行人王小弟追缴案件受理费一案,本院(2022)琼0107民初305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3)琼0107执203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追缴案件受理费、保全费595.71元。
二、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联系举报电话:王仔龙法官 (0898)658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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