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无良律师有什么渠道?
发布时间:2023-08-15 15:13:59 作者:北青网 浏览量:83
问:投诉无良律师有什么渠道?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投诉律师,可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在上海,投诉人可通过上海律师协会官网——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点击进入投诉中心进行投诉。投诉人需要准备好投诉材料。
如果投诉人为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信(原件,A4纸打印,需由投诉人亲笔签名,否则无效),投诉书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其它相关基本信息
(2)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所名及被投诉律师姓名
(3)阐述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4)列明自己投诉请求/要求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一份)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4、投诉人能够提供的证明其投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如果投诉人为单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一份A4纸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投诉书内容如下:
(1)投诉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电话和姓名
(2)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所名及律师姓名
(3)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4)投诉请求/要求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进行投诉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投诉人能够提供的证明其投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裁决书及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值得注意的是,投诉人必须如实陈述具体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没有基本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含糊不清;事实与证据无直接、必然联系的,律师协会不予受理。(包永婷)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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