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嫖娼遭三拨人敲诈百万,一出现代版的“现形记”?
发布时间:2023-08-14 14:54:09 作者:新京报 浏览量:824
近日,一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在网上疯传,让吃瓜群众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以说,这份判决书胜过很多官场小说。
案情如果简单概括一下,二十来个字也能说清楚:浙江常山县副县长等领导嫖娼后遭事发地派出所司机等人敲诈。
但魔鬼在细节里。仔细读这份判决书,你不仅会发现“魔鬼”,可能还会发现更多不一样的信息。
为了便于阅读,我简单编辑一下这个故事。事先保证:如实转述,绝无虚构。
2011年4月27日,王某1(浙江鸿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三达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顾某(时任常山县环保局局长)、甘某(时任常山县副县长)、熊某(时任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抓获并处500元罚款。
如果拍电影的话,这只是故事的引子,可以在片头用一分钟的时间带过。接着,一个叫俞欧的司机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带这几人坐上了命运逆转的列车。
俞欧是武林派出所的驾驶员,他得知此事并结识了顾某。2011年11月,也就是嫖娼案发生半年之后,俞欧因欠下巨额赌债萌生敲诈勒索顾某等人的意图。
顾某等人商量之后决定花钱封口,从2011年到2013年分多次向俞欧总共支付78万元。
2011年5月,也就是嫖娼案一个月之后,丁建国从其安徽老乡处得知了这件事,他老乡是武林派出所保安。这年下半年,丁建国办了一张杭州的电话卡,以“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的身份向顾某等人敲诈。顾某等人给了他工程项目,还给了他钱。
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陈明宪落马之后,认为自己犯的所有错误都是出在年轻漂亮的老婆身上,他表示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道德问题。
2013年下半年,也就是嫖娼案发生两年之后,汪丽俊知道了这件事。如果说俞欧、丁建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么汪丽俊则有福尔摩斯的“潜质”。
2013年,汪丽俊听人说当地县政府大楼通下水道的时候发现领导办公室厕所下面被避孕套堵了,其就翻看当地县领导通讯录,看到其此前听说过的副县长顾某的名字(事发时还是环保局长的顾某后来也做了当地副县长),于是打个电话想试试顾某是否有什么事情“蒙”他一下。
他打电话给顾某说“你在外面干了好事”,顾某就压低声音说“都是几年前的事情,是分局搞我们的”,之后顾某说有事留个电话就挂了电话,然后把此事告诉了其舅舅黄慧忠。
然后没有意外,汪丽俊和他舅舅一起从顾某等人身上诈骗出了16万元财物。
从时间脉络里可以看到,在这起嫖娼案之后,总共有三伙人对顾某等人下手,而且互不相识。每一伙都不是敲诈了一次就收手,而是一而再再而三,要钱要物要工程。还没有看完这份判决书,我就忍不住有些感慨。
逾越雷池一步,这些官员就过上了怎样的一种日子?当事情终于大白于天下,他们的官场生涯、职业生涯要结束的时候,他们有没有一种解脱感?
实际上,时间早已给出我们答案:判决书涉及的三名领导均已落马,兜兜转转瞒了这些年,他们花的钱也终于没能替他们“消灾”。
我想,整个案件大概告诉我们如下几个道理:
1.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2.不规矩的官场中人与那些有所图的人可以构成一条食物链,而前者处于这条食物链的底端。
俞欧、汪丽俊这些人无业,文化也非常有限,但他们仅仅掌握了一条信息,就把当地副县长、环保局长这些人耍得团团转。可见,做一个规规矩矩的公仆,是有多么重要。
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顾某等人要是没有嫖娼,就不会陷入一个被“围剿”的死循环;他们要是没有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的事实,也就不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
我猜,现在可能已经有小说家和导演盯上了这个故事,也许还不止一拨。
□西坡(媒体人)
编辑 王言虎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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