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闯红灯”撞上“抢黄灯”,责任怎么定?
发布时间:2023-07-29 13:59:56 作者:北青网 浏览量:965
“呀!黄灯要变红灯了!快冲!”
“诶!红灯,但是没车!快冲!”当驾驶人抱有这种想法时事故往往一触即发!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观海卫中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事故。小轿车抢黄灯,路口撞上闯红灯的二轮电动车。
那么,此次事故中如何判定责任呢?
近日,在观海卫镇桃园路与泽山路路口,黄某驾驶的小轿车与解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通过调取事发路口的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在该起事故当中,事故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视频显示,解某骑着二轮电动车,后座还载着人。当他骑车进入路口时,前方信号灯是红灯。见路口似乎没有往来车辆,解某直接无视红灯,“勇敢”地径直闯进十字路口。谁知,被从路口左侧驶来的小轿车撞了个人仰马翻。当时,驾驶小轿车的黄某在到达路口之前,发现前方信号灯的黄灯已经开始闪烁,但他没有减速刹车,而是加快车速“冲刺”。一个闯红灯,一个闯黄灯,瞬间车毁人伤。
信号灯变黄灯,该不该冲?“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民警释疑,如果尚未到达停止线,继续通行则意味着危险。“所以,请谨记:进入路口要谨慎,遵守信号灯,行经斑马线要减速、礼让,文明守法通行。”至于,红灯亮起但没有车,能不能通过?民警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目前本事故现已处理完毕,闯红灯的解某和闯黄灯的黄某分别承担主、次责任。另外,因闯红灯的行为,驾驶二轮电动车的解某还受到了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并非偶然。生命只有一次,宁停三分、不闯一秒。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勿因一时之快,而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慈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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