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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法院出手了...

发布时间:2023-07-28 23:30:12     作者:山东高法     浏览量:924    

生而不养

鲁法案例【2022】199

为人父母不仅是人生的新“角色”

生而不养

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生而不养

生而不养

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更是触犯了法律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被告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被告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6000余元。但因二人分居,且对女儿的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用的支出有争议。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抚养费。

收到该案件后,面对年幼的孩子,承办法官内心很沉重。考虑成熟后,承办法官以保障未成年权益为出发点,以维护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误会心结,力争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

“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作为父亲,你都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父亲的责任和义务……”承办法官耐心对被告释法说理,努力让被告清楚地认识到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生活保障是违法失德的行为,也会让父女感情产生隔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年满十八周岁。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一起揪心的抚养费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充分履行带娃职责的新时代。这从法律的角度告诉我们,作为父母对未成年人不能只管“生”不顾“养”;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除了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供给之外,更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给予其高质量的关爱和陪伴,增强孩子对父母的信任感和安全感,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古语有云:“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育养,断头可还;不生而养,永生难忘。”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够承担起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责任,不轻易放弃婚姻、家庭和孩子,用智慧和包容化解生活中的矛盾,用责任和担当扛起家庭的重担,用真爱和陪伴浇灌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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