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刘震《<学记>释义》辨析(九)
发布时间:2023-07-15 20:52:01 作者:水滴玉穿 浏览量:297
九
【原文】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
【刘氏“注释”辨析】
不陵节而施之谓孙:刘氏释谓:“郑康成注,‘不陵节,谓不教长者才者以小,教幼者钝者以大也。施,犹教也。孙,顺也。’陵节,是说超越了一定的限度。孙,是顺应的意思。”刘氏此释沿袭郑注,从字面上所作的解释,大致是对的。
相观而善之谓摩:刘氏释谓:“‘摩’同‘磨’,古语说,‘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就是互相研究,互相砥砺的意思。”刘氏的这个解释,虽勉强也说得过去,不如说“互相观察,吸取对方的长处”,与原文贴得更近一些。
【刘氏“译意”辨析】
刘氏对本段“译意”谓:
大学进行教育的原则是:事情还没有发生就预先防止,就叫做预防的原则;抓住时机,适时地进行教育,就叫做适时的原则;不超越一定的限度去施教,就叫做循序的原则;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获得教益,就叫做观摩的原则。这四点,就是教育成功的原因。
刘氏对本段的“译意”大致不错,但将“法”,即“方法”译为“原则”,也许不是很恰当的。刘氏很喜欢用原则一词,当防滥。
刘氏“释义”谓:“见下页”。说明他将与下节一起作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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