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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公益旗号私开“黑油站” 思茅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

发布时间:2023-07-14 00:52:54     作者:北青网     浏览量:834    

经营加油站

成品油等危险物品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不可随意经营出售,但一些不法商人从油价涨跌中嗅出“商机”,私自对外销售成品油获利,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近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涉案金额达98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查获两个罐分离的撬装加油装置1个,非法存储的92号汽油12568升、95号汽油12565升,依法扣押撬装加油装置和购油款。

经营加油站

据了解,该案是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废止后,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依据新规依法办理的首例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

经营加油站

线索核查大走访 非法经营露端倪

2022年10月18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经侦大队获取举报线索称:在思茅区画眉箐某公益性质组织基地的加油站以低于市场一元的价格零售成品汽油,前往加油的人只要填一张志愿者申请表就可办卡加油。

该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摸排调查发现,早在2020年,该加油站就以方便内部服务志愿者加油应急的名义,公开向外出售成品汽油。

“该加油站经营了近两年都没有被发现,究其原因是加油站打着紧急救援的公益旗号,专门给所谓的‘志愿者’加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伪装性,外界很难察觉。”民警介绍,一个没有经营资质和安全保障的“黑油”窝点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附近居民的安全。

该大队立即抽调警力到相关业务部门调查取证,证实该加油站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属于“三无”加油站。

抽丝剥茧固证据 犯罪内幕浮水面

2022年10月18日,该大队联合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加油站进行突击检查,经查明,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桑某某、马某某在未取得“三证”的情况下,利用某公益性质组织的名义,对外零售成品汽油共计1436406.16升,涉案金额达9844369.95元,当场查获油站撬装加油装置内存放的大量92号、95号汽油,涉案金额已达公安机关非法经营案立案标准。

经查,2019年10月,桑某某和马某某准备在思茅区建加油站,在向商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时未获批准。同年12月,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了某公益性组织的负责人,双方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桑某某和马某某借用该公益性质组织的名义建加油站,除了以低于市场价一元的价格出售成品油给该组织的志愿者外,加油站每年利润的10%作为公益经费返给该组织,该组织不参与加油站的运营和管理。协议达成后,桑某某和马某某出资33万元购买了一个双罐撬装加油装置,2020年7月,加油站正式运营,由于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21年3月,为了扭亏为盈,桑某某和马某某对外宣称:到该油站加油的人员,只要提供身份证并填写《普洱某公益性质组织志愿者申请表》就可以为其办理加油卡,持卡人除加油享受优惠外,只要成功介绍人员前往办理加油卡,就可获得每升0.1元的提成。

雷霆出击速收网 “油霾”消散隐患除

在掌握犯罪证据后,2022年12月21日,民警展开收网行动,犯罪嫌疑人桑某某和马某某被抓捕归案。

该“三无”加油站工作人员销售成品汽油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款,而加油站的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远在省外,给取证和固定证据造成困难。民警不辞辛苦多次赴省外进行取证,通过查账等方式最终将证据链完整固定,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非法成品油大多来源渠道不明,油品质量难以保证,“黑加油站”只追求利益,往往还会“短斤少两”,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使用质量不达标的汽油会严重影响汽车发动机的使用寿命,还有可能对车主行车安全构成威胁。(谢玉鑫)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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