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岗简历 高岗饶漱石事件真相始末-闽南网
发布时间:2023-03-19 13:08:43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469
事件升级
饶漱石的问题发生意外
不料,全国党代表会议开会期间,在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作《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后的讨论过程中,风云骤变,高、饶问题“逐步升级”,最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折:会议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后对高、饶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但将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党籍”。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3天后,又把饶漱石列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的首犯来查究。
这个突如其来的大变化,是怎么造成的?据我了解,主要有以下3点:
其一,饶漱石闹翻案,激起了众怒。
1954年底前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了苏联共产党与南斯拉夫共产党和解、赫鲁晓夫为铁托恢复名誉的新情况。这个消息在我国见报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沉默寡言的常态,先后向陈麒章(饶的秘书)等人大发牢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声称他那份书面检查是被迫说了违心话;进而说他这次“挨整”是陈毅蓄意挑起,对他进行打击报复;一再表示他要向党中央申诉冤屈。陈麒章等将饶的这种反常表现如实地向中央办公厅分别写了两份书面汇报。这两份书面汇报由全国党代表会议秘书处印发给全体代表,作为讨论高、饶问题的参考资料。饶的翻案行为把代表们惹火了。
其二,扬帆案件,火上浇油。
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印发的材料中,有一件是揭发扬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持镇反,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的,其中好些事涉及饶漱石。
本来,参加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们得知饶漱石闹翻案,已经很恼火,看过反映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大批敌特分子的材料,很自然地把它同毛主席开幕词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联系起来,更加群情激愤,认为饶的问题已经超出犯错误范围,而是对党对人民犯了罪;进而对饶的政治历史提出了疑问,还联系到他抗日战争时期在皖南事变中的脱险,究竟是如他安抵苏北后给中央电报中说的“派警卫员下山收买敌连长成功”,还是被俘后叛变而被派回来充当内奸的。毛主席在做会议结论说到高、饶问题时,提的已经不只是高、饶两个人的联盟,而是高岗反党集团和饶漱石反党集团(在饶的反党集团里点了扬帆和向明的名)的联盟。
其三,潘汉年的“交代”,引发更大“爆炸”。
1955年3月下旬,当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议程进入“高、饶问题”后,一些受到高、饶影响或和高、饶问题有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或交代。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潘汉年受到很大震动,他想到:自己同扬帆、饶漱石都有过工作联系;在所谓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的问题上,自己作为分管政法、情报工作的副市长当然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到上海同李士群联系时,李借故把他骗到南京,用劫持的手段拉他去见汪精卫,这件事他在回到根据地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组织上报告过,导致问题很困难。经过反复考虑,他在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的第二天,即1955年4月2 日,带着写好的材料去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报告,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央。陈毅大吃一惊,感到事关重大,安慰了潘几句,便匆匆将潘的交代材料亲自送到中南海给毛主席。毛主席看过材料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在4月3日责成公安部执行。
事件结果
潘汉年的问题,直接同饶漱石、扬帆的问题纠缠在一起,当时毛主席认为:“我感觉,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一些。”于是,饶漱石又被认定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的首犯。饶漱石因为在狱中患了精神分裂症,经公安部报请中央批准,在1965年予以假释,安排到一个农场养起来,配备了服务员、厨师各一人,每月发给生活费200元。
对其他人员的处理,如果撇开饶、潘、扬一案不说,单以党中央对高、饶反党联盟的处理而言,牵连的人很少:在东北地区,只有被称为“五虎上将”的五人被撤了职,降了级,下放到一般单位工作;华东地区,受到撤职处分的高级干部,主要就是一个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
至于高、饶身边的工作人员,更没有受到株连,都由中央组织部安排了工作。
高、饶事件疑问
那么,高、饶反党联盟是否也搞错了呢?由于下列情况,人们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1)原被列入“饶漱石反党集团”的两个人,不仅扬帆解脱了,向明也平反、恢复名誉了。
(2)原被列入“高岗反党集团”,号称“五虎上将”的五个人以后表现一直很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们都又被中央重新委以重任——安排到省、部级重要岗位,一直工作到离休。这样一来,所谓“高岗反党集团”与“饶漱石反党集团”之间的联盟,最终又回复为原先的“高、饶反党联盟”了。
“高、饶反党联盟”问题正式地被重新提出来研究和讨论,是在1980年春中央酝酿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时候。
最终结论
1980年3月19日,小平同志在《决议》起草小组谈到高、饶事件,明确表示:“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至于是不是叫路线斗争,还可以研究。这个事情,我知道得很清楚。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底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活动得非常积极。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持,才敢于放手这么搞。那时东北是他自己,中南是林彪,华东是饶漱石。对西南,他用拉拢的办法,正式和我谈判……也找陈云同志谈判……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采取搞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岗的斗争还要肯定。高饶问题的处理比较宽。当时没有伤害什么人,还有意识地保护了一批干部。总之,高饶问题不揭露、不处理是不行的。处理得也是正确的。
1981年6月22日,小平同志在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期间,评价已经基本定稿的《决议(草案)》时,再次提到高、饶反党联盟。他说:“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但也不好说是什么路线斗争。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
回想起来,发生高、饶事件的当时,毛主席在党中央的威望如日中天,他怎么看,怎么说,我都信而不疑。重新翻看1955年的“工作日记”,上面还有这样一段记载:我听过毛主席宣布饶、潘、扬是“内奸”,大吃一惊,痛感自己“思想右倾”哩!我说这些,纯属“事后诸葛亮”。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