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04 15:56:54 作者:还看今朝00001 浏览量:729
为提高公文工作质量,加强公文收发的程序化管理,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此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分为收文管理和发文管理两部分。
一、收文管理
(一)发送到学校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和保管;发送领导个人的文件、资料、信函,办公室要及时送达。
(二)处理各类来文,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随到随办,急件急办,防止文件积压和逾期不办。
(三)校领导阅文后,要在处理单上签批意见、明确办理责任人,并签名确认。
(四)办公室负责督促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反馈。
(五)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归档。
二、发文管理
(一)公文制发的基本要求
1.学校所有公文以鄂温克旗第二中学的名义制发,要求严谨、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文件要求。
2.发文要做到目的明确,依据充分,概念准确,文字简洁,与本单位的管辖范围和权限相适应,不得超越权力界限和范围行文。
3.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规范汉字和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繁体字、简体字。撰写、修改和签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4.公文制发的具体方法、程序、行文规则及文种格式等,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公文制发程序
相关处室拟稿→办公室文秘审核→办公室主任审阅→主管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复核样稿→印制→发送→办公室存档
(三)公文的审核
办公室核稿时,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行文,文稿的内容是否正确,公文文种及发文级别是否适当,文件格式及语句是否准确,发送范围、机密等级和紧急程序是否适当,做好发文的基础工作。未经办公室核稿的文稿,原则上领导不予签批。
(四)公文的印制与发送
1.经领导签批同意发文的公文稿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复核,在复核中发现不妥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报告签发文件的领导,建议更改,但核稿人不能擅自作主修改。
2.文件复核定稿后,由办公室按程序进行登记编号,确定印刷份数,安排打字、校对、印刷、盖章和分发。在校对中如发现原稿在内容、格式、文字、发送范围等方面有疑问或错误,应及时通知核稿者,建议其纠正,并按程序批准。
3.单个处室的业务性公文由职能处室分发,事关全局或涉及多个处室的公文由办公室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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