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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30 22:22:38     作者:标准HR     浏览量:696    

仓库管理规定


一、入库:

仓库管理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

1、外协、外购产品进厂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在报检单上签章后方可进仓,仓管员填写“进仓单”、“明细帐”,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2、紧急放行,凭审批手续允许入库,但应与通常物资分开存放并放置标识以示区别。对于因情况特殊,暂时给予库存寄放物资,并补办验证、检查、审批入库手续)仓管员应将数量、质量不符、错送。


3、仓管员应将数量质量不符、错送、破损等产品隔离放置,暂代保管,并及时通知供应部处理。


4、所有入库物资必须分类存放,小型物资尽量上架,其它物资应放置浅板离地存放,螺丝等金属物资应分门别类置于箱中。各类物资应摆放整齐,留置车辆通行通道。


5、仓管员应在产品储存点相应处设立卡片,及时将物资出库、结存等情况登记入卡,并认真作好明细帐。做到日常发货随时清点。


6、做好仓库安全、防火、防盗、防尘、防锈工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库,在特定处设

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牌,易燃易爆物资隔离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


二、出库:


1、原材料、零部件出仓,凭车间主任签字的领料单,按领数量规格、品种给予提领。


2、因生产紧急,来不及办理“领料单”时经仓管员同意,可以给予提领,仓管员应做好记录,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3、超出定额之外的领料,须经生产厂长批准(定额由供应部负责制定)。成品仓库仓管员根据销售部、出口部发货通知,做好出仓手续。


4、物资出仓、产品的发放要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并由发放和接收双方当面核清产品名称、规格及质量。


5、生产厂长每年应组织供应部等相关部门检查仓库物资是否过期、变质、生锈和损坏。



三、退库:

1、各车间可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采购材料整理后退库,并凭退库单重新办理领料。2、仓库适时地将不合格品退回生产厂家。


四、盘点:

1、仓库每年必须进行实物盘点,做到帐、物、卡一致。

2、发现盈亏及时查找原因,并以文字说明上报供应部负责人签定意见后,由生产厂长批示,并按批示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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