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书中读到参字,万不可错读为叁
发布时间:2023-07-01 07:24:04 作者:毛天哲的鸿泥爪迹 浏览量:218
文|毛天哲
近日读《淮南鸿烈》卷二十泰族训:'昔者,五帝三王之莅政施教,必用参五。'疑通行本中'参五'或脱漏'三'字,校雠者因叁伍之'叁'与'参'形近以为有重,故误勘落一字。'必用参五'应是'必用参三五'之误。
'三五'乃三才五伦之简称也。三才者,指的是天、地、人三个方面。《周易·系辞下》:'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
五伦者,即五种人伦关系。封建宗法社会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检阅《韩非子》'孤愤'篇中亦有'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之论,可为佐证。
或有人说叁参同源,叁者乃三之大写也。论者言之凿凿,说字典里有这说法。然哲遍查古代典籍,并无参三互用的写法。试举例之。
如《荀子·王命》云:'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此'参'非'三'显然。又如《春秋左传·昭公元年》: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
此处的參指的是参星(shēnxing),虽然与前面的参读音不同,但显然也是非指'三'。
其实要找出'参'非'三'的依据还很多,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司马迁撰写的《史记》里记载的这段: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共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不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之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共王灭密。'(史记.周本纪)
此文中互有参、三,而各有其意显然,可见并不通用。
以上所论皆汉以前,那么汉以后呢,其实亦不难找到。如四库全书中有《得一参五》·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四库提要是这么撰述的:
'国朝姜中贞撰。中贞,会稽人。卷末有许尚质所作中贞小传,称尝遇紫清真人白玉蟾,因得仙术。盖妄人也。是书阐明修炼之旨,所注《阴符经》、《道德经》各一卷,《参同契》三卷,《黄庭经》、《悟真篇》各一卷,为书凡五,故以得一参五名。(后略)'
可见此处的'参'实为参照的意思,绝非《得一三五》。
综上所述,自春秋至于汉,又逮至清代,参的用法含义虽然有很多,但从来没有见过是代用三(叁)的。后人编辑的字典里所谓'参古同叁,三的大写'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从何时谬误流传。
这种错误的说辞直接导致了后人对先人典籍的误读,如《系辞传》说'参五以变,错综其数',据说对其注解主要有两种:一是认为'参'当是'三','参五以变'即是三五一十五,是洛书纵横之数;一是认为'参'是参照,'参五以变'当是参照'五'来变的。以哲观之,后一种观点才是对的。
古人论述三五之数时无大小写之分,大多即用三五。参古同叁的说法很可能是,前人抄书过程中有漏字,后人不察,然后想当然地错解而致。
哲怀疑前面提到的'昔者,五帝三王之莅政施教,必用参五'这段话里,参字后确实可能漏了个'三'字,当然也只是猜测。但不管怎么说,'参'字在古代绝非同叁,'参五'即'三五'之说可休矣。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之教信然也。然自汉至唐,数千年以下,逮至清末,以清代考据之精,朴学大家辈出,奈何对《淮南鸿烈》是篇何以熟视无睹,无由校勘。哲以为或与《汉书·艺文志》将《吕氏春秋》、《淮南鸿烈》列入'杂家'有关。
如若《吕氏春秋》在汉代就深得人们的好评。司马迁称它'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在《报任安书》中,甚至把它与《周易》、《春秋》、《国语》、《离骚》等相提并论。东汉高诱在给它作注时说它'大出诸子之右'。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自《汉书·艺文志》将这该书列入杂家后,民国之前的儒者并不大重视该书的价值,少有精研者。然梁启超评价说:'《淮南鸿烈》为西汉道家言之渊府,其书博大而有条贯,汉人著述中第一流也。'
毛天哲亦云:世之学子多有以儒、道、墨、法等家自衿夸,少有自承为杂家者,门户囿见也。《吕氏春秋》、《淮南鸿烈》以阴阳道统,兼儒墨名法,焉能不杂。然其要旨博大精深,统于仁义,总观道德;出入于经道,致用于当世;善解诸子之蔽,智集百家所长;能同治而一铸,致九流归纪纲,足可备为帝王书,后世学者焉能忽视哉。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修订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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