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重所有格”使用规则的系统梳理
发布时间:2023-06-21 04:49:44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794
今天写这个梳理文章,是源于下方朋友的留言:
比如说a leg of cat还是a leg of cat's是对的呢?
很明显,这是关于双重所有格的问题,这里面的逻辑有这么几个:
1. 是人还是物
2. 是a还是the
3. of后面的名词有没有属格(所有格)
基于以上问题,我按照排列组合的逻辑,写出下方几组对比短语:
a friend of Jim
a friend of Jim’s
the friend of Jim
the friend of Jim’s
a friend of a scientist
a friend of a scientist’s
the friend of a scientist
the friend of a scientist’s
a friend of the scientist
a friend of the scientist’s
the friend of the scientist
the friend of the scientist’s
a leg of a dog
a leg of a dog’s
the leg of a dog
the leg of a dog’s
a leg of the dog
a leg of the dog’s
the leg of the dog
the leg of the dog’s
下面是系统知识讲解部分
(一)名词属格
章振邦老师是这样给名词属格下定义的:
名词属格主要表示所有关系,因此又叫做“所有格”(possessive case)。但是属格的意义并非限于所有关系,它还可以表示主谓关系、动宾关系、同位关系,以及表示来源、类别、度量等。
所以,我们讨论的’s,它的正式称呼是属格,又叫所有格。而of是介词做后置定语,of结构不是属格。
’s名词属格表示所有关系时,与后面的名词都表示限定的关系。(如果不是所有关系时,与后面的名词不一定表示限定的关系,往往表示修饰关系。)
(二)of结构
关于of结构,章振邦老师这么说的:
一般说来,名词属格较多用于表示有生命的名词,而of-词组则主要用于表示无生命物和低等动物的名词。这两种结构的用法有许多重叠交叉的现象,很难用几条语法规则来概括。
虽然章振邦老师这么说,但是实际应用上“of结构”和“’s名词属格”往往可以互换。因为我们这篇文章讲解的重点是“双重所有格”,因此关于无生命物和低等动物的名词的使用,不做区分。
比如下方可以相互转化:
the ship's name = the name of the ship
the book's title = the title of the book
the car's engine = the engine of the car
the Party's policy = the policy of the Party
the earth's surface = the surface of the earth
a cat's tail = the tail of a cat
an elephant's trunk = the trunk of an elephant
the farm dog's bark = the bark of the farm dog
the lion's mane = the mane of the lion
a panda's life = the life of a panda
Shakespeare's plays = the plays of Shakespeare
the ambassador's secretary = the secretary of/to the ambassador
The driver’s arm = the arm of the driver
但有时候两者未必可以相互转化
用“of结构”时,我们也要注意of结构前后名词的确定与非确定关系,即特指与泛指关系。试比较:
解释:“of结构”前后名词都是特指的,意思是“特定一艘船的特定烟囱”,可能是唯一一个烟囱,也可能是众多烟囱里面某一个特殊特指的烟囱。因此可以改成“所属”结构。需要注意的是:所属结构是特指,不是泛指。
解释:“of结构”前面名词是特指的,后面名词是泛指的。意思是“某一艘船的特定烟囱”。这里船不是特指的,但是烟囱是特指的。也可以改成“所属”结构。需要注意的是:所属结构是特指,不是泛指。
解释:“of结构”前面名词是泛指的,后面名词是特指的。意思是“特定一艘船的某一个烟囱”。因为a funnel不是特指,因此无法将其改成“所属”结构。即:所属结构是特指,不是泛指。
解释:同a funnel of the ship
(三)后置属格(双重属格)
3.1 关于后置属格的定义
无论是夸克语法,还是章振邦语法,还是张道真语法,都没有给后置属格下一个完整的定义。这三位语法权威都是通过规则用法描述来讲解后置属格。所以,我在这里尝试给后置属格下一个定义。
后置属格,是指在已经使用了一个of来表示所属关系之后,在of后面又用到了一个名词属格(‘s)来表示第二层所属关系。因名词属格放在了of的后面,故被称为后置属格。同时,由于of和属格均可以表示所属关系,因此这样的结构又称为双重属格,即双重所有格。
王老师总算给后置属格下了一个定义,要点有以下两点:
1. 结构中要有“of”
2. “of”后面要有“’s”
3.2 关于后置属格的结构特点
(1)用后置属格的时候,强调“泛指概念”,而不是特指概念。试比较:
Mrs Brown's daughter[1]
Mrs Brown's daughter Mary[2]
Mary,(the) daughter of Mrs Brown[3]
Mary, a daughter of Mrs Brown's[4]
例[1]暗示“是唯一的女儿”;
例[2]和例[3]:就没有这种含义,即Brown可能有Mary这么一个女儿,也可能有很多女儿,我们不知道。
例[4]要求“不是唯一的女儿”。即如果你使用了双重所有格,则读者或听众一定能推测出Brown有好几个女儿,这里说的是他的某一个叫做Mary的女儿。
(2)用后置属格的时候,of后的名词,必须是人,不能是物,且名词必须是特指,不能是泛指。比如:
an opera of Verdi's (√)
*an opera of a composer's(×)
解释:Verdi是人名,是专有名词,是确定的。a composer是不确定的,因此是不正确的。
an opera of my friend's(√)
*a funnel of the ship's(×)
解释:my friend可以,因为是人。但the ship不可以,因为是物。
(3)用后置属格的时候,of前面的名词,必须是非限定性的,也就是说,必须把of前面的中心词看作是未确定数量的项目中的一项。比如:
A daughter of the doctor's has arrived.(√)
A daughter of Mrs Brown's has arrived.(√)
*The daughter of Mrs Brown's has arrived.(×)
解释:a daughter是不确定的,而the daughter是确定的,双重所有格的结构不允许用确定的中心词,即of前面的名词不能含有the。
A poem of Shelley’s(√)
Ten poems of Shelley’s(√)
The poem of Shelley’s(×)
解释:a poem是不确定的,而the poem是确定的,双重所有格的结构不允许用确定的中心词,即of前面的名词不能含有the。
3.3 关于后置属格的其他热点讨论问题
(1)of-词组与双重属格的意义区别问题
He is a friend of my father.[1]
He is a friend of my father's.[2]
例1和例2都是正确的句子,但略有不同。例1强调“真够朋友”,有点相当于形容词。例2强调“所属”,我爸爸的一个朋友,还是个名词。因此例1侧重修饰关系,例2强调所属关系。
试比较:
A:Who told you that?
B:A friend of your father's.
A:If he says such things, he is not a friend of my father, whoever he may be.
解释:
A friend of your father's. 这里用双重所有格,是为了回答Who的提问,需要一个名词。
he is not a friend of my father, whoever he may be.这里没有使用双重所有格,因为这里不强调我爸爸的朋友,而强调这个人他不够意思,不够朋友,相当于一个形容词。
a bone of the dog's [3](一根狗吃的骨头)
a bone of the dog [4](一根狗骨)
解释:例3是双重所有格,强调这个骨头归这个狗所有,狗有很多块好吃的骨头,这是其中的一块(a bone)。例4强调的是这个骨头的属性,这是一块“狗骨头”,不是“猫骨头”,也不是“牛骨头”。因此例4侧重修饰关系,例3强调所属关系。
(2)双重所有格中of前面的名词是portrait, picture, printing, statue, photograph等词的问题
This is a portrait of Mr. White's.
本句指怀特先生所收藏的一幅画像。这个画像的所有权归怀特先生,强调所属关系。至于画像上的人物可能是怀特先生,也能不是,大概率不是。
This is a portrait of Mr. White.
本句指画中画的是怀特先生。这个短语不强调所属关系,而强调修饰关系。关于怀特先生的画像,给怀特先生画的像,怀特先生的肖像画。至于这个画像归谁所有,我们不知道。可能归怀特,也可能不归怀特。
最后,回到开篇的那一组排列组合问题。
a friend of Jim:(√)不是双重所有格,但用法正确,意思是“够朋友”,相当于形容词。但日常很少见。
a friend of Jim’s(√)是双重所有格,强调所属关系,强调泛指逻辑。
the friend of Jim(×)不是双重所有格。专四题中出现过,视为错误。错误的原因1是不符合双重所有格的格式,双重所有格不用the;2是表示特指需要用Jim’s friend。也有人认为the friend of Jim的用法是可以接受的,只不过要谨慎,因为这是特指,不是泛指,且还要结合定语从句。
the friend of Jim’s(×)不是双重所有格。双重所有格不允许被修饰名词是特指名词。
a friend of a scientist (√)不是双重所有格,但用法也许正确,道理同“a friend of Jim”。
a friend of a scientist’s(×)不是双重所有格。双重所有格不允许of后的名词是泛指。即of前必须泛指,of后必须特指。
the friend of a scientist(×)不是双重所有格。且无此表达。道理同“the friend of Jim”。想要表达泛指科学家的特定朋友可以用a scientist’s friend,因为名词属格(‘s)天然表示特指。也有人认为the friend of a scientist的用法是可以接受的,但要慎用,因为这是特指,不是泛指,且还要结合定语从句。
the friend of a scientist’s(×)不是双重所有格。双重所有格不允许被修饰名词是特指,也不允许of后的名词是泛指。即of前必须泛指,of后必须特指。
a friend of the scientist(√)不是双重所有格,用法也许正确,道理同“a friend of Jim”。
a friend of the scientist’s(√)是双重所有格,强调所属关系,强调泛指逻辑。
the friend of the scientist(×)不是双重所有格。视为错误。道理同“the friend of Jim”。想要表达特指科学家的特定朋友可以用the scientist’s friend,因为名词属格(‘s)天然表示特指。也有人认为the friend of the scientist的用法是可以接受的,只不过要谨慎,因为这是特指,不是泛指,且还要结合定语从句。
the friend of the scientist’s(×)不是双重所有格。双重所有格不允许被修饰名词是特指。即of前必须泛指,of后必须特指。
a leg of a dog(√)一只狗的一条腿。狗不是特指,腿也不是特指。
a leg of a dog’s(×)看起来像双重所有格的结构,但不是双重所有格,因为双重所有格of后面的名词必须是人,且of后的名词必须特指。
the leg of a dog(√)一只狗的这条腿。狗不是特指,腿是特指。侧重这是狗的“腿”,不是“尾巴”。
the leg of a dog’s(×)不是双重所有格。狗不用双重所有格,且双重所有格前的中心词不能特指。
a leg of the dog(√)这只狗的一条腿。狗是特指,腿是泛指。
a leg of the dog’s(×)看起来像双重所有格的结构,但不是双重所有格,因为双重所有格of后面的名词必须是人。
the leg of the dog(√)这只狗的这条腿。狗是特指,腿是特指。
the leg of the dog’s(×)不是双重所有格。狗不用双重所有格,且双重所有格前的中心词不能特指。
还有一些可能会纠结的问题
回答:上文我们已经说过,a friend of his才是正确的。其中his是名物代,相当于his friends或mine或my father's或Jim's. 但有很多同学依然纠结,觉得我不用双重所有格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要用双重所有格来表示这个所属关系。
进一步回答:我们用his friend来代替the friend of him这个表达,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所以his friend我们能理解并且接受,但是“物主限定词+名词的结构”(如his friend)并非都可以随意转换为“名词+of+人称代词宾格”的结构。比如his speech并不能转化为the speech of him。如果你愿意,可以转换成a speech of his,如果你不愿意你也不能用the speech of him。
再进一步回答:“名词+of+人称代词宾格”的结构是存在的,但不能表示所属,而是固定搭配,表示一定的感情色彩。比如:
I don't like the look of him.(他的外表)
I hate the very sight of him.(一见到他我就心烦)
This job will be the death of me.(要了我的命)
回答:可以,但要慎用。the firend of Jim与a friend of Jim的短语相类似,表达的意思都不是“所属关系”。如果想表达所属关系,需要用Jim's friend. 即the firend of 后面如果是代词则绝对不可以,如果是人名则谨慎使用。有人认为the friend of Jim的用法是可以接受的,表示Jim的特定的朋友,但要谨慎使用,因为这是特指,不是泛指,且还要结合定语从句。
回答:不可以,如果要说Jim的笔,我们要说Jim's pen. 如果你愿意可以说a pen of Jim's. 同样,也不可以说the pen of him。因为“物主限定词+名词的结构”并非都可以随意转换为“名词+of+人称代词宾格”的结构。此外,该结构与the friend of Jim一样,要慎用,仅在定语从句中考虑使用。表示泛指所属的时候,不能用。
回答:the works of Luxun指的是鲁迅的作品,因为Luxun是名词,所以可以。如果把Luxun改成him,比如the works of him依然不可以,因为“物主限定词+名词的结构”并非都可以随意转换为“名词+of+人称代词宾格”的结构。这里的the works of Luxun改成Luxun's works或the works(written)by更好一些。 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改成some works of Luxun's这样的双重所有格的结构,只不过双重所有格是泛指含有,没有the的特指意思。
回答:the works of Luxun指的是鲁迅的作品。of在这里有“来源”的含义,可以改成Luxun's works。是鲁迅写的这些作品。但是the friend of Luxun就不能表达所属的含义,要谨慎使用。the friend of Luxun不一定是错的,但是不要用它来表达所属关系,且多用于定语从句中,要慎用。同理,the pen of Lunxun也要慎用,如果使用,多见定语从句。
回答:正确。但与the letters of her一样,这里并不表示所属,而是表示更抽象的含义:对他这个人的看法。不是“他的意见”,而是“别人对他的看法”,别人对他的评价。如果想表达“他的观点”,需要用his opinion。如果把代词换成名词,the opinion of Jim,则可以表达“吉姆的观点”。如果要表达我对吉姆的看法,需要用“my opinion of Jim”。
他的铅笔:his pencil 或a pencil of his。不可以说a pencil of him,不可以说the pencil of him。
他的朋友:his friend或a friend of his。不可以说a friend of him,不可以说the friend of him。
他的书:his book或a book of his。不可以用a book of him来表达所属,但可以用a book of him表达“这是写他事迹的书”,不可以说the book of him来表达所属,但可以用the book of him 来表达“写他事迹的书”。
他的腿:his leg(确定性强)或a leg of his(不确定强)。不可以用a leg of him来表达所属,不可以说the leg of him(含有the的结构要慎用,仅出现在定语从句中,如果不是人名名词而是代词him则完全不可以,本句是him,则完全不可以)。
这个问题的区分点在于不是代词him,而是名词Jim。
吉姆的铅笔:Jim's pencil 或a pencil of Jim's。不可以说a pencil of Jim,不可以说the pencil of Jim(含有the的结构要慎用,仅出现在定语从句中,如果不是Jim而是him则完全不可以)。
吉姆的朋友:Jim's friend或a friend of Jim's。不可以说a friend of Jim(该结构仅表示够意思,够朋友,不表示所属),不可以说the friend of Jim(含有the的结构要慎用,仅出现在定语从句中,如果不是Jim而是him则完全不可以)。
吉姆的书:Jim's book或a book of Jim's。不可以用a book of Jim来表达所属,但可以用a book of Jim表达“这是写Jim事迹的书”,也不可以说the book of Jim来表达所属,但可以用the book of Jim 来表达“写他事迹的书”。
吉姆的腿:Jim's leg或a leg of Jim's。不可用a leg of Jim, 也谨慎用the leg of Jim,二者都不地道,Jim's leg是最地道的表达。
回答:work,play和advice后面的of均含有“来源”之意,而不是所属。pen是所属而不是“来源”。所以,我们可以说the work of Jim, the play of Jim, the advice of Jim,但不能说the pen of Jim。
最后的最后,回答最初提问
粉丝留言:比如说a leg of cat还是a leg of cat's是对的呢?
如下是回答:
a leg of cat (×)因为cat需要加冠词。
a leg of cat's(×)因为cat不能用于双重所有格。
a leg of a cat (√)
a leg of the cat (√)
如下表达也可以:
the cat’s left leg(√) 猫的左腿
the cat’s leg (√)猫的一条腿,不知道具体左右腿。
the cat’s left front leg(√)猫的左前腿
但The cat’s one leg 不可以。通常不这么说。单独leg即可以表示一只腿。
从猫切换成人,谈论人的身体部位(不是朋友)
Jim’s leg(√)
The leg of Jim(√)
A leg of Jim(√)
A leg of Jim’s (×)表示人的身体部位通常不用双重所有格。其原因在于身体部位是人的固有东西,是特定的,不是泛指的。即便用a leg也是Jim的腿。通常用“of结构”或名词属格(’s)来表示人的身体部位。
总结:
非人所属:用“of结构”或名词属格(’s)一般来说均可以;
人所属:被修饰中心词是特指的时候不用双重所有格;是泛指的时候用双重所有格。
以上两点是'用或不用双重所有格'的规则。我试图总结上面整篇文章的规则,但发现无法实现。希望大家能够仔细看完全文,如果有更多权威案例,欢迎留言。
(完)
作者:王兴刚老师(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王老师英语教学),英语教师,从事教学16年。本号日常推文主要包括:初高中英语知识的梳理和剖析,中高考英语考点的讲解与总结。推文主要面向中高考学生,每日分享学生们能够实实在在用得到的英语知识,特别适合双减后能够独立学习的初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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