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的组建与撤改
发布时间:2023-06-15 17:27:16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378
导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简称“基建工程兵”,是一个“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特殊兵种。从1966年组建到1983年撤改,存在时间虽短,却为国防工程施工和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01
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1966年2月2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副总理提议把国家13个行业施工队伍整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暂定名为基本建设工程兵。这是落实党中央加强国家经济建设战备问题,准备打仗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于是,关于解决国家基本建设施工队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优化队伍并寻找新出路的事项,被提上了党中央的议事日程。
2月21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受周总理委托,到长沙就此事向毛主席作汇报。为此,中央军委决定,基建工程兵按纵队、支队、大队区队、中队,即相当于部队的建制:师、团、营、连,直到排,班的序列进行。
基建工程兵
8月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39周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下达命令,授予首批整编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5个支队、4个部属大队番号。整编所需的军事、政治、后勤干部由中央军委从部队选调。主要力量从国家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建筑工程部、交通部等国务院部委直属的专业施工队伍中抽调,包括各级专业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施工工人和后勤保障人员等,还有少量领导干部。史称“工改兵”。
8月至12月,从铁道兵、兰州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各级干部2419名,从上述6个部所属的专业建设公司或专业工程局中抽调有关人员,在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等施工驻地,把基建工程兵5个支队、36个大队总计9.78万人,正式组建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在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尚未组成前,在国家建委内暂设“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整编办公室”,下设参谋处和后勤处,负责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联系具体工作。
在国务院冶金工业部、建筑工程部、煤炭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化学工业部、交通部分别成立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一、二、三、四、五、六纵队整编办公室,各纵队整编办公室各由一名副部长负责,分别下设参谋、政工、后勤3个组。
基建工程兵部队组建后,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不使用国防经费,而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部队日常的调度指挥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各主管业务部负责。部队日常的军事训练、技术训练、政治教育和总结评比等,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和施工间隙进行。
02
解决统一领导和指挥问题
从1970年至1979年的10年间,国务院、中央军委继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组建后,又通过整编、扩编、组建、转隶等形式,先后建立了交通、铀矿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普查、北京地铁和市政建设、战备通信、工程建筑、黄金地质等部队,还有基建工程兵学校。
基建工程兵
1973年12月25日,由中央军委和国家建委共同主持召开了基建工程兵整编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正式确立了“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作为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史称“十二字方针”。
1977年11月29日,国家建委党组向国务院、中央军委呈报了《关于成立基本建设工程兵领导机构的报告》。国家建委党组提出的重要建议:为了加强基建工程兵的革命化、现代化,更多更好地完成国家交给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任务,有必要成立兵种领导机构。
拟应设主任、政委各一人,副主任、副政委若干人。成立兵种党委,下设指挥部、政治部、工程部、后勤部。兵种各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建委抓总。平时主要担负基本建设施工任务。除承担战勤任务或在边疆地区进行军事工程建设的部队归军委直接指挥外,日常调度指挥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各主管部负责。
政治工作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央基本建设政治部和各主管部政治部负责。军事工作和后勤工作,由总参谋部和总后勤部统一安排。在各地区执行任务的部队,党政工作由所在军区负责,要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部队建设的具体方针制定,施工生产指挥、机械装备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
尔后,党中央批准组建基建工程兵的领导机构,以解决部队的统一指挥和领导问题。经过多年的整编、扩编、转改,基建工程兵已发展到1个本级办公室、10个国务院部属办公室、1个北京市属办公室;所属部队共有21个支队、102个大队、1所学校,共34万余人,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担负着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以及水文、铀矿黄金等地质普查勘探、生产和战备通讯等任务。
03
大裁军后撤销基建工程兵
基建工程兵统一的指挥机构由于成立晚,加上部队边建、边工边训,所以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是新老部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水平不一;二是部队高度分散,承担的任务也是复杂多样,管理教育难度很大;三是受社会风气影响,少数部队思想比较混乱,有的甚至提倡以奖金为主。
基建工程兵
针对这些情况,结合基建工程兵既不同于野战军,又不同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按照“十二字方针”的要求,从3个方面对部队进行了整顿。第一,大力加强政治工作。第二,抓好部队的管理。第三,认真解决部队施工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教育训练差的问题,加强各级各类干部轮训,提高部队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198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第七次大裁军,以加强集中统一指挥,提高部队战斗力。8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文件,作出《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随即组成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
12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呈报的《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总的撤编要求是:1982年冬至1983年春撤销改编三分之二部队共22.4万人,其余部队于1983年底前基本撤销改编完毕。
第一,冶金、煤炭、石油化工、二机、水文地质、北京指挥部和三机部、七机部办公室及国家建委直属部队,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共25万余人,史称“兵改工”。
第二,少量部队转隶军队系统,如水文地质部队4个水文地质团分别转隶北京、兰州、沈阳、乌鲁木齐军区建制并改编为军区给水工程团;通讯指挥部机关及4个团移交总参谋部通信部。
第三,水电、交通、黄金地质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6个支队、35个团,共计5万余人,成建制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称“兵转兵”。
1983年11月,基建工程兵大部分部队撒销改编完毕,其中包括纳入全军转业、退伍计划的两万余人。在这些众多即将离开部队的干部中,有一个当时还很不起眼的人叫任正非。任正非1963年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习,1968年大学毕业后入伍到基建工程兵第22支队任技术员,参加过辽阳石油化学纤维总公司的建设,后来晋升为副团职的工程师。
11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后工作领导小组问题的通知》,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
至1984年底,基建工程兵的撤销改编、移交和善后工作进展较为顺利。1985年初,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时党委。至此,作为一个兵种的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来源:新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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