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发布时间:2023-06-11 22:33:22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428
三秦都市报 -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西安市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方案规定,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将由西安市中招办统一管理,五区二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将按时报西安市中招办审批,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本市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西安市中考高中录取办法规定,所有学校录取新生总数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
严格控制招生学校在规定区域外招生。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按照《西安市2018年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管理办法》制定本校跨区域招生方案,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录取跨区域学生。
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子女生、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自强班等)。
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借读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所有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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