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的户口“段位”,涉及退役军人安置待遇!
发布时间:2023-06-10 00:25:07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825
前几天,有一个小伙伴反馈情况说,他的安置地选择不符合要求,而最终被退档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小张在结婚前,爱人的户口所在地在A地,为了将来转业至B地,他的爱人就把户口迁移到了B地,是通过购房落户的形式最终落户到B地,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因为B地是他们的省会城市,他们将来想在省会城市发展,毕竟医疗、教育和养老等各类资源更会完善一些,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小张在今年转业安置时,由于爱人是购房落户,当地不接收安置。
后面,小张又把安置地改作入伍地进行安置,面临的又将是再一次的购房、家属换工作、孩子换学校等一系列较为繁琐的事。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根本原因,就是对于安置政策不了解而导致的。由此,路哥也想到了户口本身的原因。
从退役军人的角度来讲,选择安置地时,一般有三种选择:随配偶、随父母(岳父母)、入伍地。
但选择并不意味着都可以如愿,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就要看取得户口的性质。
黄金户口:户口本身就是在当地,说直白一点,就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这类户口含“金”量最高,把这类户口作为选择安置地的条件时,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当然了,对于士兵而言,如果选择易地安置,还要符合结婚满两年的条件。
白银户口:通过工作、人才引进等方式获取的户口。这类户口也有一定的限制 性。
比如说上海市转业干部婚后,家属属于人才引进、调动、招聘来上海工作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不接收。
再比如说江苏省南京市:配偶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的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
从上述的限制情况来看,也对取得户口的年限或条件进行了限制。如果不符合相应的条件,有可能还是有给予接收安置。
青铜户口:通过购房、买房、投亲、挂靠人才市场等方式取得户口的,此类户口限制条件通常较多。
许多城市对于此类性质的户口,通常不进行接收安置。
比如说山西省太原市,配偶已随军的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太原市的,必须满2年。配偶、父母通过买房、投亲、挂靠人才市场等方式取得户口的,不接收。
再比如说: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郑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怀化市,配偶、父母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户口的,不接收。
所以说,在选择安排工作或转业安置时,一定要对接收安置的政策要了解清楚,因为户口本身也有不同的“段位”,不同的“段位”也直接影响着我们相应的安置待遇。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