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捣毁一“碰瓷”团伙
发布时间:2023-06-01 09:47:30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676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6日电 (吴道敏 刘立晨)5月10日,洪湖市公安局一体化打击整治作战中心与该局峰口派出所联动出击,成功将2名以“碰瓷”方式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4月20日下午4时许,河南籍货车司机韩某驾驶拖车经过洪湖市峰口镇外环公路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骑车男子以被撞倒为由,向韩某索要500元钱。韩某始终感到疑惑,于是在停车休息时调取行车记录仪查看,发现车辆与摩托车并未碰撞,遂随即报警。
4月21日,峰口派出所将该案移交“作战中心”,办案民警何友、朱奥立即行动,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开展勘察和走访,民警通过被害人提供的微信账号锁定犯罪嫌疑人微信,意外发现当日时间内有多起类似金额的转账记录,经初查确定为多名受害人。民警马不停蹄赶往江苏、安徽、湖南等6省,与多名受害人见面并制作笔录,固定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
民警通过大数据对作案车辆进行深度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4月21日逃往荆州方向。4月22日,荆州交警在城区将其中一名嫌疑人单某抓获。
经审讯,单某对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过研判,警方确定主犯为唐某,同时发现其曾多次因敲诈勒索被判刑,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随即对其网上追逃。5月8日,嫌疑人唐某在江苏省阜宁县“触网”,办案民警赴阜宁将唐某押解回洪湖。
面对收集到的铁证,具有两次“碰瓷”前科的唐某终于承认犯罪事实,供述自己伙同单某等人从江苏至湖北仙桃、洪湖、钟祥等多县市作案,敲诈勒索过往大货车司机共14笔,作案金额8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单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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