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16:23:05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123
签发人:吴成志
方佳明委员:
您提出的《规划新安江休闲垂钓 力促农村集体经济》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沿江两岸规划发展休闲垂钓,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垂钓最佳地。
由于新安江干流有近80公里长,沿江两岸地形复杂,新安江水位因季节性和新安江电站放水等原因,修建集中垂钓平台或区段,水位经常升高或下降,落差达数米,不仅不便垂钓,且众多人员聚集在一起垂钓,存在安全隐患。为规范垂钓行为,在新安江干流划定了禁钓区(妹滩坝——坑口坑口乡瑶村水域),其他地方均可垂钓,并规定 “一人一竿一钩”垂钓。严禁在桥梁、交通要道、港口码头、堨坝、用船只、浮动物离岸垂钓等,以确保垂钓者的安全。
二、关于安排当地的低保户或渔民从事巡江工作,同时管理休闲垂钓的日常事务。
我县新安江退捕后,已建立新安江护鱼员队伍,护鱼员主要从退捕渔民中优先选用。在沿江40个村中已经选聘了40名村级护鱼员,主要是对所辖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非法捕捞者和对垂钓人员的垂钓行为监管。村级护鱼员和乡镇渔政协管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并给予一定的报酬补贴,以提高渔政监管队伍工作效率。
三、在条件许可的沿江古村落,招商引资,打造传统特色村落,修建度假垂钓休闲中心。
我县新安江属尖头鱥宽鳍鱲光唇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修建度假垂钓休闲中心不符合保护区管理要求。我局已着手开展结合皖浙一号风景道节点建设,在沿江适宜地点修建水上渔业放流点,即可作为渔业增殖放流基地,又可作为游客休闲和渔业科普中心。
四、沿江乡镇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共同宣传,形成一定的规模。
我县将出台《垂钓管理办法》,对垂钓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对保护区与非保护区实行区别管理,对垂钓数量、禁钓鱼种实行控制,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保护新安江渔业资源。保护新安江水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关注和支持,诚请您一如既往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9-2617059
2020年7月16日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