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为升迁送给市委书记儿子一百万后如愿,落马后声泪俱下!
发布时间:2024-02-01 14:18:40 作者:北京晚报 浏览量:528
副县长为升迁送给市委书记儿子一百万后如愿,落马后声泪俱下
1月31日晚,湖南省2023年度反腐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播出,第一集中,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郴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声泪俱下痛哭忏悔,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2018年,时任永兴县副县长的李志珍,为谋求职务升迁,想方设法攀附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李志珍在专题片中表示:“那时候郴州到处在流传,你想要提拔重用,找不通易鹏飞这个关系,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拿了一百万过去,送给了易鹏飞的儿子。”
不久,李志珍被提拔为郴州市信访局局长。2023年2月,易鹏飞落马,2023年4月,李志珍被查。经查,李志珍还涉嫌受贿290余万元,2023年9月,李志珍被开除公职,涉嫌行贿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志珍是个无党派厅官。公开履历显示,李志珍,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湖南省永兴县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中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李志珍曾长期在郴州市永兴县任职,曾任监察局副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公开办主任,油麻乡乡长,柏林镇镇长等职。2012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永兴县副县长。随后历任郴州市信访局局长、郴州市民政局局长、郴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
经查,李志珍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官迷心窍,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跑官买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行贿获得职务升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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