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里偷加甜蜜素 7人被判刑 50余万个流入市场
发布时间:2023-12-01 15:51:08 作者:湖南高院微信公号 浏览量:838
作为当地家喻户晓的美食,郴州A店铺的老面馒头以其口感好、有嚼劲、又便宜而闻名。但个别商贩为了使生产的馒头外观白净、口感甜润而销售盈利,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
11月28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曾某平成立食品有限公司,开办A老面馒头店并对外招收加盟店、直营店,目前拥有40余家加盟店。通过口头协议约定谢某云、王某1、王某2、黄某为公司股东。
郎某明系公司员工、某直营店经营者。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曾某平、郎某明知生产馒头不可添加甜蜜素,为了盈利,二人商定由郎某明大量生产添加甜蜜素的老面馒头,通过A老面馒头品牌各加盟店、直营店对外销售。据统计,两人共计销售含甜蜜素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馒头513680个,总销售额为308208元。
为营造其品牌效应,曾某平仍指定A老面馒头店所属加盟店从郎某明处购进馒头、不允许加盟店买卖其他品牌商品,致使大量含有甜蜜素不合格的馒头通过郴州A品牌的加盟店、直营店对外销售。
黄某清系某早餐店经营者,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其明知销售的馒头中不能含有甜蜜素,为盈利仍采购、销售郎某明所生产的馒头18900个,总销售额18900元。
2022年4月22日,经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销售的馒头甜蜜素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法院判决
收藏
最热文章
为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