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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以后说分手

发布时间:2023-08-22 20:17:32     作者:梦农人     浏览量:504    

天亮以后说分手

三里屯的一个酒吧。 雪坐在我的对面,寂静而端详。她像个妇人一样不时轻轻地搅拌几下面前的咖啡,浅浅地喝上一口,然后慢慢地放下杯子,脸上始终挂着一丝恬淡的笑。窗外夜色昏黄,酒吧处处是肆意纵情的红男绿女,令人迷乱的音乐弥漫在房间四周。但她就这样安详地端坐在幽僻的角落,偶尔会陪我抽一支烟,轻缓地吐出一片迷惘的烟雾,然后很认真地看着那些烟雾在空气中慢慢消散,仿佛是在告别生命中的一幕幕红尘往事。她像个老人,仿佛这世界她已来过千百回。


天亮以后说分手

无可否认,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不需任何装扮也足以吸引男人。见面那天她穿着一件颜色素淡的休闲毛衣,很随意地配着一条牛仔裤,脸上看不出化妆的痕迹。即使如此,那张秀丽的脸依然是那么地楚楚动人,尤其是那娇媚的眼神,很是耐人寻味。

看得出来她是经常泡吧的。整个晚上,都不时会有男孩走过来跟她打招呼,她轻轻柔柔地挥一挥手,浅浅地笑一笑,不冷漠,也不暧昧。她说三里屯是个温暖的地方,有她熟悉的音乐、啤酒、咖啡,当然,还有男人们挑逗的目光。她说,很多个夜晚都是由这些元素构成的。

那天,我们聊得很痛快。她很坦率,也善于表达,看起来她是乐于描述自己生活的,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那样的生活并不健康。但她一直在吧嗒吧嗒地讲着,甚至会主动问我“你想不想知道当时我和他作爱的感觉?”这样的问题,她的语言是赤裸裸的,赤裸得让人觉得残酷。但是一旦回忆起生命中的颓美和放纵,她的表情是伤感的。她说那些记忆对她来说,真实而脆弱。


“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都有些早熟,我也一样。十三岁就开始谈恋爱;十六岁不再是处女;十八岁的时候就想找个男人嫁了;现在,我二十二岁,却什么也不想了,只喜欢像现在这样静静地坐着,听着熟悉的音乐,喝着咖啡,和你这样一个不陌生的陌生人,回忆一些快老去的回忆。我才二十二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像个老人。有时候我会觉得腻味,好像什么都经历过了,没有什么会让我蠢蠢欲动,也没谁能打动我。

很多男人都说我已经苍老,虽然在父母眼中我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我爸妈都是知识分子,父亲是大学老师,母亲是个医生,他们从小对我管教严厉。你想象不出来我在家是个多乖的孩子,一直到现在父母都还以为我是个乖乖女。4岁的时候妈妈就逼着我练钢琴,每天要练七八个小时,一首简单的曲子要反反复复地弹上几十遍,弹到她满意了再换另外一个曲子。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了十年,枯燥而疲惫的十年,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捱过来的。

在家的时候我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但在学校我则是另外一个样子。很叛逆,也很大胆。我读的是一所音乐学校,因为离家挺远的,我小小年纪就住校了。虽然每天上课的内容也就是不停地练钢琴,但下课后的生活倒相对是自由的,比在家里自由了好几百倍。那种自由让我压抑许久的心灵一下子变得狂野起来,初恋也就是在那时候发生的。

其实现在回忆起来,初恋的故事其实是很幼稚的。记得他是个跟我年岁差不多的孩子,很斯文的样子,长得也很秀气,他拉小提琴。其实他在班里并不算是出众的男生,个子矮的缘故吧,而且他不爱说话,和女生在一起总是很害羞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见他那害羞的样子,就有想欺负他的念头,想去捏捏他的鼻子,拍拍他的小脑袋,现在想起来,当时自己还是有点霸道的。

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常常主动地找他说话,看着他脸红腼腆的样子,我就会觉得很开心。慢慢的,我们成了好朋友,他喜欢跟我呆在一起,我也一样。我们那时候的聊天其实挺孩子气的,也就是互相抱怨自己父母的严厉,或者是说说别的同学的坏话,有时候也会打情骂俏,小孩子的打情骂俏,那个年龄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拉他出来散步。我们走在马路上,路边有不少大孩子搂在一起接吻,我当时觉得很好玩,就用命令的语气叫他吻我,他不敢,傻傻地看着我。我笑着抱住他,亲他的脸,后来,我们接吻了,像电视里的男女那样。初吻的感觉真的很有意思,他当然也是第一次,紧张坏了,两个人的牙齿老是碰在一起,发出咯咯咯的响声,很好玩,也就是好玩而已,当时我觉得很开心,认为自己也是大人了。”

说起幼稚的初恋,欧阳雪的脸上开始绽放出孩子般的笑容,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少女的妩媚。她问我是不是觉得挺好笑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笑了笑,我说稚嫩的岁月总是应该有一些欢快的记忆的。她沉默了,神情中渐渐多了些许暗淡。后来听见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是啊,可是我记忆中快乐的东西很少,很少。

“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是个搞摇滚的。那年我才十六岁,从那所学校毕业后,我去了一所幼儿园当老师。青春就这样仓促地过去了,我像个大人一样地开始上班赚钱,不再是个无所事事的小女孩了。

上班之后我的心情总是不好,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适应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身份转变。其实那样的工作是轻松的,管管孩子,教他们唱唱歌而已。虽然现在我是喜欢自己的职业的,喜欢每天看着那些天真的孩子,但起初我的情绪很低落。所以,上班之后我就喜欢在外面玩,经常蹦地、泡酒吧,和他就是在三里屯的酒吧里认识的。

我那时常去的那家酒吧经常会在周末的时候,请一些地下乐队来唱歌,他是其中一个乐队的主音贝斯手。我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件橙色绒衣,很清纯的样子,杂在一片黑色皮衣皮裤中显得很是扎眼。那天,我手里夹着烟,挤在疯狂的人群中,一边跟着热劲的音乐节奏扭动着身体,一边透过垂在脸旁的长发一直贪婪地盯着他看。你知道,在那种圈儿里玩儿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儿玩世不恭、歇斯底里、自以为是时代青年救世主,就像精神病院里的疯子,总以为全世界就他正常。但他很特别。他谁也不看,就那么专心低头摆弄那些琴弦;凌乱的长发束在脑后,脸色平和宁静,仿佛此刻正坐在湖边草地上。

我知道他早就发现了我久久驻留在他身上的目光,但他仍始终不多瞧我一眼。夜里1

点多,狂欢结束,他随着乐队消失在酒吧门口。我想认识他,这勇气来得莫名,一种渴望放纵的情绪操纵着我的大脑和整个身体。

我跟着走出酒吧,摸出IC卡,按海报上留下的号码,拨通了他的手机。我骗他说自己是个大学生,由于时间太晚了无处可去,希望他可以帮我找个留宿的地方。他很惊讶,但沉吟片刻就答应过来接我。

那是冬天,我一个人站在初冬的夜风里等着,一会儿就看见他和另外两男一女朝我走来——都是那个乐队的成员。我又开始目不转睛盯住他。他避开我的视线,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跟他挤在出租车里,两个人身体挨得很近,我感到又紧张又兴奋。我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但看着他那张俊美而冷酷的脸,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自己都会心甘情愿的。在路上他质问我的年龄,我说自己有二十二岁,他不相信,说我看起来顶多也就十八岁。除此之外,就没有再跟我多说什么话。他似乎对我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女孩一点也不感到好奇,也许这样的事情他每天都会碰到的。我有点生气,也有点失落,他依旧不管不顾,神情忧郁地望着车窗外。

后来到了他家,他跟我说他父母没跟他住一起,现在是另外两个朋友住一间,他自己住一间。他说我可能得在他房间里凑合凑合了,并问我愿不愿意。我傻傻地点头,还说了好几声谢谢,并装出一副无家可归的孩子被人收留后的喜悦表情。

他的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一个单人沙发。屋子里凌乱地堆着一些CD和书籍,床上还放着不少脏衣服和袜子。他说他睡沙发,床给我,还说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就自己收拾收拾床,然后就对我不理不睬。我觉得他真是个怪人,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于是我愤愤地把床上的东西抱到了他沙发上,他还是不多看我一眼。

我简单洗漱后,他关掉了台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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