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缴费!沧州最新消息来了!
发布时间:2023-04-05 21:26:35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112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至3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缴费人可以选择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年度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热点问题的解答
1.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从什么时候实行?
答: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2.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优化缴费流程后,实行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
3.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缴费人在当年1-6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缴费人在当年7-12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新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举例说明:缴费人在2023年3月份缴费时,缴费金额使用的2021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在2023年9月份缴费时,使用的2022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
4.优化缴费流程后,缴费人是否允许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
答:参保人可以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但需要连续月份缴纳,不允许间断缴纳费款。
5.优化缴费流程后,对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费款?
答: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参保当月可以开始缴费,需要一次性缴纳至当年年底。
6.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有无特殊业务规定?
答:对于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费、退费后需要再次缴费等特殊缴费业务仍需要医保部门核定费款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7.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年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额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不变,仍执行每人每年108元。
8.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款。
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费款。
9.优化缴费流程后,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10.优化缴费流程后,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答:是的,退休人员需要在每年的1-3月份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费款。
原标题:《事关医保缴费!沧州最新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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