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社保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8-11 09:25:46 作者:洪門 浏览量:520
最近,关于劳动者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缴纳的社保是否白交了的讨论引发关注。本刊对此问题予以了梳理。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取出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同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如果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那么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钱都将作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医疗保险
同养老保险一样,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
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丧葬费。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
2.抚恤金。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发放标准要整体高于丧葬费。事实上,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统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般而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此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年满60周岁、母年满5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等。
具体领取标准和细则在各地多有不同,需要依照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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