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地调查”的他落马后,近百人向组织讲清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05 16:05:41 作者:政知新媒体 浏览量:483
撰文 | 余晖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总队长刘明珠一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刘明珠是在2020年9月被查的,他曾在值班期间脱岗外出聚餐饮酒。在官方的通报中,他“在党的十九大和消防队伍转制后依然我行我素,是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
政知君注意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蒲宇飞介绍了应急系统的反腐工作,其中提到了该案的更多细节。
刘明珠,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湖北大冶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消防系统工作。
1983年10月,刘明珠成为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襄樊市消防支队战士,两年后成为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学员。
之后,他历任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政治指导员、消防科科长、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团职)、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治委员。
2004年7月,他成为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正团职),不到两年(2006年3月)履新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08年3月,刘明珠任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2009年12月转任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副师职)。
2011年12月,刘明珠任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2019年1月套改为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级副职。
2020年2月,他出任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当年9月被查。
2021年9月7日,刘明珠在山东济南受审。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明珠利用担任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工程审批与验收、消防物资装备招标采购及货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万余元。
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刘明珠被指“严重污染了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生态”。
据官方披露,刘明珠问题不少,比如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材料,掩盖违纪事实;违规使用勤务人员;长期持有企业股份并获取收益;插手干预下属单位执法工作,值班期间脱岗外出聚餐饮酒等。
此外,他还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党的十九大和消防队伍转制后依然我行我素,是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严重污染了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生态,对消防队伍的形象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蒲宇飞披露,在查处刘明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整个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违规收送、用公款赠送红包礼品礼金问题突出。
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在全总队开展专项整治,对在规定时间内、愿意相信组织、主动讲清问题、及时上交违纪财物的96名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实现了“查案件、防风险、促整改”的总体目标。
其二,该案中,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参与调查。
在一般人看来,刘明珠是湖北干部,应该由湖北的纪检监察机关管辖,为何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进行审查调查?
刘明珠所在的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据披露,刘明珠作为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属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负责。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类似案件的管辖,往往是基于指定管辖。该案正是基于国家监委的指定,山东省监委对本案行使管辖权。
据介绍,对刘明珠案,违纪问题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负责查处,违法问题由山东省济南市监委负责查处。这有利于统筹办案力量、排除办案阻力、破解查处困境,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等
校对 | 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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