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实施10项交管便利措施
发布时间:2023-07-29 13:11:09 作者:浙江公安 浏览量:514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护航“两个先行”,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6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施10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10项改革措施内容涉及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等3个方面,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驾驶人教育审验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等交管业务。
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
公安部在全国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新增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浙江宁波、金华、杭州、嘉兴被列入试点城市,对29家试点企业预查验车辆,群众可以自行选择“交管12123”APP线上登记服务、网点线下申请注册登记;在非试点城市,对29家试点企业预查验车辆,群众到登记服务网点现场申请注册登记的,车管所不再查验车辆。
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
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以及共同所有人变更登记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
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在推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免试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基础上,对申请换领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
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
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原则上专用时段连续时长不超过3小时,全天时长不超过6小时),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具体专用时段、车辆类型及管理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地区隐患突出的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点段为重点,强化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科学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更好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推广应用非伤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件事”(浙里快处)
全省11个地市深化推广应用非伤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件事”(浙里快处)快处快赔机制。
发生非伤人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和微信小程序“浙里快处”以及“电话+短信”三种途径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电话或视频进行处置,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在线完成理赔,实现非伤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
推出“交管12123”APP大字版,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更好满足老年人使用手机习惯和网上办事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办事便利服务。
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
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便利群众长途自驾休闲旅游生活,服务客货运输驾驶人异地工作需要。
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粤港粤澳两地牌车辆及其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驾车出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
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简化申领检验标志流程,优化网上办事体验。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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