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如何在网上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9 11:13:05 作者:威海高速交警 浏览量:880
小编,单位名下的车辆可以在网上处理违法吗?
可以哦,驾驶人绑定车辆后就可以轻松处理车辆备案后产生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那么单位名下的车辆
该如何被驾驶人绑定?
具体怎样操作呢?
且听小编给您
一一道来
必须了解的备案规则
(1)驾驶人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2)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3)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4)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小型非营运车辆
若单位名下车辆为小型非营运车辆,驾驶人可使用“交管12123”APP中短信验证备案的方式,随时随地即可办理,方便快捷,操作简单!
驾驶人需填写提示信息,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单位预留手机号码(单位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驾驶人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营运性质的车辆
未办理面签的单位用户:需先在辖区交警大队备案,然后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至各大队或车管所窗口办理面签。
已完成面签的单位用户: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动车行驶证至各大队或车管所窗口绑定机动车。
其他类型车辆
未办理面签的单位用户: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至各大队或车管所窗口办理面签。
已完成面签的单位用户: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动车行驶证至各大队或车管所窗口绑定机动车。
绑定完成后
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处理
单位车辆备案后的违法啦~
办理地点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环翠区海滨中路19号)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高区大连路77号)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经区成大线以南,疏港路以东)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高区骏山路9号)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环翠区温泉镇工友路19号)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六大队(临港区江苏东路东首)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温泉西路123号 )
★市车管所高区服务站(恒泰街1号)
★荣成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荣成市荣昌路100号)
★文登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文登区河右路288号)
★乳山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乳山市青山路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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