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一部被严重低估的古装大片,李连杰演技之巅峰
发布时间:2023-07-26 20:35:46 作者:香港电影怀旧 浏览量:1004
1973年,张彻执导,狄龙、姜大卫、陈观泰主演的《刺马》在香港上映,斩获128万港币,位列年度票房榜第10名。
34年后,也就是2007年,陈可辛执导,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主演的《投名状》上映,在香港斩获2750万港币,内地收获2.02亿人民币。
《投名状》最初的名字是《刺马》,但为了和张彻版本区分开来,所以改了名字。
客观来说,陈可辛的翻拍是超越前作的,颇为细腻和浪漫,同时影片中三位大人分别是狄公、姜公和陈公,陈可辛明显致敬了一把张彻。
1973年的《刺马》,豆瓣评分7.7,陈可辛的《投名状》,豆瓣评分7.3,其实明显被严重低估了。
01、庞青云并不是自私自利之辈,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故事大纲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李连杰饰演被刺人马新贻,改名庞青云。刘德华饰演惨遭夺妻谋杀的赵二虎(曹二虎/黄纵),金城武则是“刺马”人张汶祥,改名姜午阳。
多年来马新贻都成了街头巷尾唾骂的对象。而历史上真正的马新贻是正经清末进士,镇压叛乱有功,官至两江总督。
《投名状》中的李连杰,遵照了这一设定。两江:包含江苏、江西、安徽,总督有军、政、监察大权。
而两江总督一职,马新贻前任和死后的后任都是无人不晓的曾国藩,这就变得十分耐人寻味。
马新贻之所以平步青云,和他不出身于任何地方势力有关。当时湘军势大,曾国藩大权在握,慈禧推他出来制衡湘系。
1870年,两江总督马新贻光天化日之下,被刺客张汶祥刺杀,得手后非但不逃,反而束手就擒。
刺马案震惊朝野,慈禧亲自向曾国藩问话,但真相始终未被查明。1871年10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
刺马成为悬案的关键,就是湘系的斗争,并非简单的兄弟因为女人反目。
但思维简单的民间,自然就会有好事者传播八卦,从此一个狗血兄弟三人行与三角恋的故事诞生,民间有平江不肖生小说流传,京剧中就有刺马的剧目。
陈可辛的《投名状》也正是从这方面出发,表面上看庞青云是一个不顾兄弟情义,为个人利益背叛誓言的无耻小人,但其实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如果他仅仅是为了升官发财的话,大可不必喊出那句“请求免去三年赋税”,他保证的是每一个百姓都吃得饱。
他的理想天下太平、人人不受欺负,在此基础上,小七、狗子死的是值得的,苏州4000人死的也是值得的,赵二虎的死也是值得的。
在苏州,赵二虎要造反,他本可以杀他,但他舍不得。最后痛下杀手也是朝廷容不下赵二虎,不得不杀。
最精彩的就是李连杰那一段独白,将自己的心声完完全全表达出来,他也凭借精彩的演出获得了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可以说,《投名状》是李连杰一生演技之巅峰。
赵二虎不适合官场,他只是一个草莽英雄,对他来说山贼是最合适的,至于姜午阳,他也没有真正理解大哥庞青云,他天真的以为只要杀了女人,大哥二哥就能回到以前,只可惜他不明白,他们都是棋子罢了。
庞青云心怀家国,赵二虎草莽英雄,姜午阳情义第一,三人都可称之为“侠”。
只可惜晚清时局与朝堂政治容不下侠义之心——这都是命啊。
02、李连杰的“床戏”,金城武为陈可辛破戒接戏的三大忌,刘德华竟想起兄弟反目往事
李连杰在传统认知中是一个典型的“打星”,但在本片中,李连杰反而是三兄弟中“文戏”最多的一个。
陈可辛的印象是,他除了徐克的黄飞鸿系列,与关之琳“十三姨”有过清纯无比的吻戏外,就再也没有拍过令人印象深刻的爱情戏。
在影片中,陈可辛把赵二虎的媳妇,徐静蕾饰演的莲生安排给他,让他终于出现在大银幕上的床上。
如果把这当作“床戏”来宣传,观众们一定会大呼上当,因为镜头里李连杰穿戴整齐,真的就是直挺挺地过了一夜。后面也有一段,但乌漆墨黑根本看不清楚。
李连杰在访谈中提到自己不拍床戏的原因,他认为这是一个焦点话题,永远不拍,就永远有话题。姜还是老的辣啊……
顺便还要吐槽一下三弟金城武的戏路……
《投名状》中打得最多的,反而是三弟金城武。一改文艺帅哥形象,狠到令人害怕。影片中的名场面就是金城武割掉敌将头提在手上的画面。
杀嫂。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杀大哥。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当初劝金城武出演《投名状》,陈可辛劝了两个月,因为《投名状》犯了金城武不接戏的三大忌。
第一,不接和别的男主角轧戏的戏;第二,不接古装;第三,不接在太辛苦地方拍的戏。
本片三个男主,与金城武自从《如果·爱》后就建立友谊的陈可辛的理解是:“金城武是个与世无争的人,其实,这个世界没有真的与世无争,只是表面与世无争。做演员怎么能不争?所以到男主角一多,大家都争的时候,他一定吃亏。”
《投名状》又是一部异常艰苦的古装戏,陈可辛已经准备换角,金城武打来电话,决定出演。
而刘德华决定的接演原因,多年后他在央视采访中提到了大概:多年前被朋友出卖,看到剧本初版时候,哭到没气。
这一段往事没有在央视多说,后来在《康熙来了》中曾对小S透露,1991年,30岁的他和朋友自组天幕电影公司,但好景不长,天幕电影公司的影片后来多次亏损,刘德华欠下4000万港币的外债。
刘德华本以为,他有位媒体的朋友会帮他保密——因为欠债一旦被公开,所有的债主都会第一时间来挤兑,公司就会顷刻破产。
但这位朋友却为了自己的前途,将刘德华欠4000万一事如实报道了出来。刘德华一夜赤贫,甚至被合伙人告上法庭。刘德华只得签了三年合约,每月领薪水40万还钱。
03、陈可辛生涯第一次拍大场面,逼疯程小东,李连杰做“翻译”
《投名状》是陈可辛第一次执导大场面动作片,但开始时他仍然按照他所习惯的文艺片的工作习惯来。
影片花絮中,陈可辛在北京门头沟取景后,开拍正值冬季,天寒地冻,能见度差,开拍的那几天还屡屡遇到车祸封路,导致拍劫军粮的那场戏,原预算7天拍完,结果超出4倍,拍了一个月。
陈可辛几乎想要放弃了:“第一场戏就拖成这样,后面别想拍了。沮丧时甚至自我否定到想主动请退,让投资方换导演。”
《投名状》剧组的副导演达到了惊人的15位。摄影机就需要6台,战争场面宏大且时长惊人,被导演戏称为“两个人谈情说爱都要有300人做背景”。
关于影片的动作设计,又是一笔烂账。因为陈可辛不知为何,居然请了程小东来做动作指导——陈可辛的需求是战争的真实感,手起刀落,两军肉搏。例如舒城之战,刘德华敌军将领,两军顷刻开战的场景。
但程小东擅长的却是徐克式的飘逸新武侠。程小东人称“威亚王”,最擅长多个威亚,漫天飞舞。陈可辛让他一个威亚都不要用,一个花哨的招式都不要设计,全部都要‘实’。”
这种分歧贯穿在影片拍摄的四个月之中,程小东也是位大前辈,自然不满于陈可辛外行指导内行。多亏剧组的第一男主角,是最为熟悉武术,熟悉新武侠的李连杰。
陈可辛有需求,就去告诉李连杰,让李连杰去和程小东吵架。李连杰自然乐意效劳:“我和小东是20多年的哥们儿,我可以和他关起门来,拍桌子打板凳,你那样做,不行!你听我的!”
动作的问题解决了,但《投名状》本质上还是一部文艺片,一部有大场面的文艺战争片,13年后,再看《投名状》,不得不感叹这是一部国产遗珠!(撰文:Mankei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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