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3条期待!
发布时间:2023-06-25 02:43:59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675
随着《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家对于新条件的关注度,空前提高了很多。为什么如此关注,无非就是涉及到了切身的退役利益问题,但么综合起来来看,有哪几个方面,小伙伴们的关注度比较高呢?
一是标准能否统一的问题。无论是军官还是军士,都涉及到退役后量化赋分的问题,拿退役军官的安置来说,目前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可供参考,各省的标准不尽相同,各赋分类别设置加分的比例不尽相同,同地区不同年限的加分标准不尽相同,特别是赋分的随意化现象比较突出。
拿军士来说,虽说有量化赋分标准可供参考,但各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的标准也不尽一样,比如说有许多省份只对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一等奖进行加分,对于二三等奖要么不加分,要么加分很少,最终导致其含金量还不如一个连队嘉奖0.5分。
另外,考试的标准不尽相同,拿军官的标准来说,各个省份考试的科目不尽相同,考试的范围不尽相同,考试的重点也不尽相同;拿军士的来说,有些省份要进行考试,有些省份不进行考试。
总的来说,就是没有真正树立起公平公正的标准,导致退役人员无所事从。
二是选择范围能否成真的问题。大家退役后的理想目标,都是想谋求一个大城市,好岗位和好待遇的工作,当然了,新条例,也让大家看到了实现的希望。
总的来说,士兵退役的安置范围更广了,可选择度也更大了,公务员、事业编和定向安置,将会越来越会普及。同时易地安置的机会也更大了,比如说对于表彰奖励的和在艰苦边远服役一定年限的,可以在本省、本地区灵活进行选择安置地的问题。
对于双军人安置地的选择问题,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以往只对于双军官的退役安置的选择问题进行了明确,新条例后,只要是双军人,对于安置地的选择和范围进行了详实的明确,操作性更强了,人性化更足了。
当然了,各个地方是否进行条件附加的问题,比如说,是否附加住房和户口等接收条件,还是小伙伴们一直关注的重点。
因为是否有附加条件,基本上涉及到安置地选择范围扩大能否成真的问题。
三是职级待遇能否续接的问题。曾几何时,各个地方对于退役军人降级安置已经成为不是秘密的秘密。现在各个地方早已实行职级并行的问题,安置不了相应的实职,最起码可以落实相应的待遇,当然了这个也需要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要不然,职级待遇续接仍是一句空话,最终还会是出现“百花齐放”的情况。
针对技术军官的退役安置来说,同样也是比较奇葩,为什么在军衔等级方面是一样的,但与行政军官退役后的安置待遇却不尽一样,真的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最终的标准明确。
总的来说,路哥相信随着新条例的日益临近,以上的几个问题,多少都会有一些好转或改变。
当然了,路哥也呼吁,但愿把退役军人的尊崇也体现在具体的行动当中。
让安置随意化、安置人为化,成为一个过去式,让退役军人不再为安置的事而烦,不再为后路的事而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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