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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大消息!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

发布时间:2023-02-21 23:38:11     作者:环球时报     浏览量:477    

“江浙沪”大消息!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

  原标题:“江浙沪”大消息!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

  记者今天(21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为示范区的规划建设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三地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同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三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达到100%。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门晓莹接受总台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三省市现在共同推进示范区,来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完善区域一体化的这种空间治理机制,重点围绕着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一些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比如统筹示范区轨道交通网络,打通省际的断头路,来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总体规划》还提出,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门晓莹表示,在街区里面,通过布置一些小型的绿地,立体的绿化,还有这些复合的蓝绿空间,来建设绿色的低碳的街区,同时还有构建研学产协同共进的这样的一个空间载体,来促进产业用地分类整治,提质增效等措施,构建创新驱动,高效集约的产业发展的新方式。

  三地共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打破地域限制,要求三地共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总体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底线管控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门晓莹强调,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不可逾越的这样的一个红线,来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严控开发强度。同时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的意愿搞大拆大建。

  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示范区将立足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门晓莹表示,通过这个规划,逐步提升空间的利用效率,比如更好地引进一些新业态,提升土地利用的这样的一个效率,同时把空间进行一些优化的整合,把空间布局成集约型网络式的一个空间,更有利于空间的高效和协同,而不是过去的一个单中心的摊大饼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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