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天天答·5月23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分别有哪些?(01)
发布时间:2023-06-18 11:57:58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335
为进一步向社会群众普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江门市统计局特开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小知识”宣传专栏。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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