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宁区公办初中入学摇号派位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1:35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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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宁区公办初中入学方式公布,共有派位对口、对口直升、统筹安排三种入学方式,在本区应届小学毕业,可以参与电脑派位。
以下是划片电脑派位对口入学详表:
2022年长宁区初中阶段招生问答
1. 长宁区初中阶段招生入学有哪些方式?
答:(1)派位对口 (2)对口直升 (3)统筹安排
2.哪些学生可以参加电脑派位?
答:(1)本区应届小学毕业,本市户口; (2)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且积分达标准分值; (3)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 (cw9,在有效期内); (4)本区应届小学毕业,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 (5)本区应届小学毕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 证的外籍人 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 证的留学人员子女。
3.哪些学生属于统筹安排范围? 答:(1)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 户籍所在地块就读初中; (2)户籍在长宁,外区小学应届毕业,申请回本区就读初中; (3)非本区应届小学毕业,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学生(户籍在外 区,居住在长宁); (4)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外籍学生和其他符合借读条件的 外籍学生; (5)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人士子女、台胞随行子 女、华侨子女; (6)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入 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统筹安排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有学额的学校中选择离学生居住地相对近的学校安排。
5.非本市就读小学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初中需要哪些 材料?
答:(1)父母一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居住 证中的居住地址须在长宁; b.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 登记,居住证中的居住地址须在长宁;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 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 2021 年 7 月到 2022 年 2 月期 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 2 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 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 会保险满 6 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妥 2020、2021 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 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 3 年办妥灵 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 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 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 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 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 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 关证件。 (2)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 (3)随迁子女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预防接种证; (5)有效居住证明。
6.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人士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初中 需要哪些材料?
答:(1)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或澳门的身 份证明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子女的出生证明; (3)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4)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 的情况)。
7.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台胞随行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初中需要 哪些材料?
答:(1)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台胞证); (2)子女的出生证明; (3)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 (4)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8.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华侨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初中需要哪些 材料?
答:(1)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 份证明》; (2)子女的出生证明; (3)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4)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 住的情况)。
9.外籍学生如何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初中?
答:(1)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 (3)父母一方及子女护照; (4)子女的出生证明; (5)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6)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 住情况)
10.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2年继续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 生根据派位对口、对口直升、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 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招生政策和细则统筹安排入学。如已填报 《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 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1.本市户籍学生如何办理回户籍地或居住地读书?
凭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本 市户籍学生回居住地读书)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上海市义务 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填写相关申请表,申 请截止日为 6 月 15 日。
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 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 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 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 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 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 《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 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 比对服务。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 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 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 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 地入学。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将于入学验证 时核验
信息来源:长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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