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不再开具婚育证明,上海落户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3-06-11 01:57:12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392
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在内的20项证明,被明确不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
在今年之前,上海的人才引进、居转户落户申请一直要求户籍地和上海居住地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而这项证明通常都要求居委会先出具证明,再到街道乡镇的计生部门加盖公章。
如果居委会不再开具婚育证明,那么申请上海落户时怎么提供相关材料呢?
不用担心,从今年开始,上海的落户申请材料中,人社局已不再要求提供计生证明,改为提供个人承诺。也就是用个人承诺书代替了计生证明作为审核材料。
结合这次民政部的指导意见,估计是相关部门去年就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要求该项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需提交计生证明只是简化了申请材料,违反计生政策一票否决的规定一直没变。
再强调一点,如果是2016年之前出生的二胎,在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的环节,公安部门依然要求提供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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