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孩子办理上海医保?非户籍孩子也能参保吗?
发布时间:2023-06-10 08:36:58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379
上海少儿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保障年度:1月——12月
收费标准:130元/年
办理时间:
每年登记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需办妥户口后方可申请)、中途参保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应道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条件
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人员的18周岁以下同住子女,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办理材料
沪籍人士参保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孩子或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非沪籍人士参保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120积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孩子或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参加对象
上海市户籍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积分达标(120分)的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B类(CR 、FR等开头)(外籍人员)
未上学小朋友如何办理呢?
上海户籍小朋友可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须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外地户籍的小朋友要享受上海居民医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人员的子女在本市和外省市无任何医疗保障待遇的情况之下,可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须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理赔标准
就医方式
结算凭证
就医规定
1.参加居民医保者,至外省市临时逗留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凭本证、急诊入院病史、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明细账单等,到所属区基金办申请报销。
2.参见居民医保者,长期在外省市居住的,在办理医保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手续后,须到所属区基金办登记2所当地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登记后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区基金办受理报销。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急诊住院除外),按医保规定不予报销。
如回本市居住,须办理医保定点医疗关系转回本市的手续,并到所属区基金办取消外省市定点医院登记。
3.参加居民医保者,凡报销的原始住院票据、资料不全,或超过6个月的报销期限,按医保规定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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