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了新房还没好怎么迁户口? 上海人大代表呼吁关注旧改居民户籍申报“真空期”
发布时间:2023-06-10 00:06:57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428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月14日报道:上海正在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市人大代表、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伟注意到,旧住房拆除重建启动后,原有房屋地址灭失,新房屋还未办理权证,在此期间居民户口无法迁入,改造居民要求尽快解决户籍申报的呼声强烈。
任伟告诉记者,根据上海市户口事项办理的有关规定,居民申报、迁移户口必须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凭证或租赁凭证。但非成套旧住房拆除重建工作需要先将旧房拆除,再在原有的地址新建新的房屋,“旧房拆除后,旧的户籍申报地址就灭失了,而新房建设有一个时间跨度,一般需要四到五年时间,在此期间居民的户口申报和迁入就缺少了房屋权证,导致居民户口申报和迁入无法正常进行。”
以彭浦新村街道旧改为例,从2005年起,彭浦新村街道在全市率先试点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先后完成彭五、彭七及彭三小区的改造,彭一小区也已开工建设,受益居民4907户,极大改善了彭浦新村居民的住房品质。然而,彭三四期和五期房屋虽然已经竣工,居民早已回搬,但由于大产证还没有办理出来,居民仍然没有拿到房屋的租赁凭证或不动产登记凭证,因此户籍无法迁入到新的安置房屋。“正在开建的彭一小区改建项目预计2025年底完成回搬,在此期间会有不少居民有户口迁入的需求。”任伟代表说。
在日常工作中,也有居民向任伟代表反映户口申报和迁入问题给拆除重建居民家中孩子上学、新生儿入户、外来媳妇落户、房屋买卖、独居老人监护人户籍迁入等诸多方面带来了极大不便,居民普遍担心因为户口无法申报和迁入影响自己在房屋上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情况,任伟代表建议市区规划和房地部门加快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土地归并和房屋有效权证办理的审批进度;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在户籍管理系统上同步加强顶层户籍办理的配套设计,针对全市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居民户口迁移问题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支持全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建议在从房屋拆迁到回搬后设置房屋有效权证的过渡期,待居民取得新建房屋有效权证后,再一并迁入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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