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修法”为陈水扁解套,台媒:扁另4案停审中,不影响刑期
发布时间:2023-06-02 22:21:23 作者:互联网收集 浏览量:1025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岛内疫情仍在肆虐,民进党30日强行通过公务机要费除罪化条款。台湾中时新闻网31日报道称,台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还有隐匿机密案、洗钱案、教唆伪证案及二次金改案因停审未结案,由于陈水扁已因其他案件被台裁定执行当年有期徒刑最高的20年,除非未来被判无期徒刑,否则不会影响他的有期徒刑执行期。
报道称,陈水扁被控于2003年到2004年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期间,因龙潭购地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买官案收贿,2011年台湾“最高法院”各依公务员职务上行为收贿罪,判刑11年、8年,及罚款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被发监执行。
2012年7月,“最高法院”审理结案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洗钱部分,将他判刑2年,并科罚金300万元;同年12月,“最高法院”认定,陈水扁在2004年二次金改弊案中收贿2亿元,判刑10年,并科罚金1亿元。
报道称,陈水扁被判刑定案部分,2013年2月,台“高等法院”裁定执行当年有期徒刑最高的20年,并科罚金2.5亿元,罚金可改为服劳役。而陈水扁2015年1月获保外就医至今,涉案包括公务机要费案在内的另5件官司,因陈水扁申请停审获准,官司全面停摆。
有台湾媒体早前曾引述台湾法界人士的说法,陈水扁犯罪时间在2005年台湾地区刑事相关规定修正案公布前。因此依照旧规定,宣告多数有期徒刑案件合并执行后,最长就是20年。即除被判处无期徒刑,否则不管刑度轻重,法定执行刑期最多就是20年。
据台媒报道,5月30日,台“会计法”修正草案三读,现场爆发激烈冲突,最后民进党凭借人数优势三读通过。台“会计法”修正草案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与刑事责任。该条款也被视为替陈水扁开脱。
中时电子报称,未来经蔡英文公布实施,除了陈水扁外,他的妻子吴淑珍以及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都可望获免诉判决。
曾参与扁案调查的前特侦组成员质疑道,“法律价值几何?敌不过政治霸凌!”资深媒体人赵少康直言,台湾正深受疫情之苦,餐饮、观光业凋敝,如此多的民生问题急需处理,“民进党却执意在此时优先替陈水扁除罪……不顾孩子挺贪腐”,“真是个为贪污保驾护航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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