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充电酿火灾致他人伤亡 重庆车主夫妇被判赔近百万 违规充电引发悲剧
发布时间:2024-11-21 09:30:25 作者:法制网 浏览量:22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因电瓶车违规充电导致火灾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车主夫妇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93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36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周女士与杨先生是夫妻,住在某小区29层。2020年4月,周女士通过网购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作为代步工具,平时停放在楼栋大厅,电量不足时推回家中充电。2021年7月19日深夜,周女士再次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随后返回卧室休息。次日凌晨,大火惊醒了周女士及其丈夫,二人迅速叫醒家人下楼逃离,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邻居们也纷纷逃离。然而,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在火灾中不幸吸入大量浓烟身亡。
经调查,火灾是由于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后,周女士被处警民警查获。2022年10月,桂女士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女士和杨先生夫妇、物业公司及其江北分公司共同赔偿因火灾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172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各方就赔偿事宜展开了激烈辩论。桂女士家属认为周女士将电瓶车置于室内充电直接导致了火灾,杨先生作为其配偶存在疏忽,而物业公司管理缺位、处置不力,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周女士辩称火灾因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且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加剧了火势蔓延,自己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应再承担民事赔偿。杨先生坚称电瓶车系周女士个人使用,自己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不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及其江北分公司则表示已履行消防保障义务,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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