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妞花说索赔920万是对人贩子的震慑 提高犯罪成本警示他人
发布时间:2024-10-25 10:10:48 作者:微博 浏览量:464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25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宣判,距重审开庭已有14天。杨妞花曾被余华英从贵州拐至河北邯郸,她表示希望法院判处余华英死刑。然而,她不确定余华英是否会再次提起上诉,并指出余华英在庭审中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且对受害者毫无悔意。
杨妞花还希望能提高附带民事赔偿金额。此前一审判决赔偿她3万余元,而此次重审她提出了92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虽然她清楚余华英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但她认为这具有象征意义,能警示潜在的犯罪分子,让他们知道拐卖儿童的代价极高。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介绍,余华英案件有了初步结果后,其丈夫王加文的案件预计很快会有结果,王加文可能面临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据之前报道,2023年9月12日,贵阳市中院一审认定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法院判决赔偿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元。余华英及部分原告人不服判决,向贵州省高院提起上诉。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
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重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共拐卖17名儿童。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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