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跳楼砸伤过路男子 饲养人担责赔逾四万
发布时间:2024-04-11 17:34:53 作者:长沙晚报 浏览量: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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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某在步行途中,遭遇一只从高处坠下的公鸡意外袭击致伤。调查发现,公鸡饲养者黄某未能实施必要的安全管控,以致公鸡飞离阳台,撞击行人。邓某某据此要求黄某担责并赔偿其损失。
配图与原文无关
乐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确认黄某作为涉案公鸡的饲养人,存在管理疏忽,未落实安全措施,间接导致公鸡对邓某某造成伤害。据此,法院判定黄某须对邓某某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金额总计4万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饲养人与管理人须严格遵守相关饲养动物管理法规,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举措,以有效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依据法院判决,此次公鸡伤人事件的责任应由公鸡饲养人黄某承担,且应对受害人邓某某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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