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从未规定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 聚焦合理诊疗保障患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4-11 15:18:06 作者:律图 浏览量:431
国家医保局于今日举行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相继启动DRG与DIP支付方式的国家试点,并在这些试点的基础上展开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国超过九成的统筹地区已推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使得改革地区的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比例降至约四分之一。这一改革促使医保支付结算更为科学合理,不仅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提升了基金使用效率,还促进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规范化。
医保支付方式是指医保经办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具体手段,包括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形式,不同支付方式对临床诊疗活动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DRG与DIP作为按病种付费的两种具体形态,旨在将复杂多变的临床诊疗过程尽可能标准化,使相同病种间的诊疗具有可比性和可评价性,从而确保医保支付与医疗机构收入均有合理的预期。
在发布会上,负责人明确指出,医保部门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初衷并非单纯地“控费”,而是意在借助医保支付的调节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关注临床实际需求,针对患者病情采取适宜技术进行合理诊疗,避免过度用药和不必要的检查,以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权益。DRG/DIP病种的支付标准,是基于历史费用数据,运用大数据方法精确计算得出,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确保患者获得必要且合理的治疗。改革中还引入了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规则,以及针对显著高于病种平均费用的高倍率病例“特例单议”规则,此类情况均可按实际费用结算,以支持新技术应用及重症患者的充分治疗。
针对社会上关于“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传言,国家医保部门澄清,从未出台过此类限制性规定。对于个别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误解为“限额”,以“医保额度用尽”为由强制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现象,国家医保局表示坚决反对,并鼓励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对涉及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