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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某技工学校2名学生因强奸罪获刑 1人上诉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3-12-16 09:34:50     作者:上游新闻     浏览量: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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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00”后学生,因强奸罪获刑,其中一人获有期徒刑6年,另一人获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甘肃某技工学校2名学生因强奸罪获刑 1人上诉被驳回

12月15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相关司法文书获悉,其中一人在宣判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司法文书披露,两人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强行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

甘肃某技工学校2名学生因强奸罪获刑 1人上诉被驳回

公开司法文书内容显示:李某,2004年2月出生,中专文化,案发前系甘肃某技工学校学生;董某,2005年1月出生,案发前也系甘肃某技工学校学生。今年4月18日,两人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甘肃某技工学校2名学生因强奸罪获刑 1人上诉被驳回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董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朱某相识。2023年4月16日下午,董某、李某及梁某、雷某、冯某、朱某等人到西宁市一轮滑公社玩耍,17日凌晨0时许各自散去,凌晨1时许,董某、李某与梁某通过微信与朱某、冯某、雷某相约至雷某家中喝酒。凌晨4时许,朱某酒后睡在次卧,董某和李某在客厅通过微信互相怂恿对方与朱某发生性关系。之后,董某窜至朱某睡觉房间,不顾朱某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后退出卧室进入客厅,李某又窜进朱某睡觉房间,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因朱某激烈反抗而未得逞。

4月17日凌晨5时许,朱某打电话报警,董某、李某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出警,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董某、李某亲属分别赔偿被害人朱某精神损失10000元,朱某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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