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京津冀PM2.5浓度要下降20%
发布时间:2023-12-12 02:17:09 作者:北京日报 浏览量:18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京津冀PM2.5浓度要下降20%
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新办12月11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优化调整,提出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并于11月30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刘炳江介绍,《行动计划》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了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收藏
最热文章
为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话题